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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十大悍匪之一:田建明(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强悍匪)

于根柱,生于1958年,北京市祟文区人。他成长在一个多子女的家庭,父亲是煤矿工人,脾气暴躁;母亲有精神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因没有得到多少家庭温暖,又没受到良好的教育,于根柱形成了冷漠、孤僻、蛮横的性格。后来,父亲病故,家里经济更是捉襟见肘,于根柱只得早早辍学进入社会,成天不学无术。

1979年,21岁的于根柱因盗窃被劳教两年,1981年,刚出来不久,他又因持铁棍等凶器抢劫被判刑9年。 

1990年7月,于根柱刑满释放回京,在家门口摆了个水果摊,想过几天安稳日子。但他骨子里就不是个安分的人,所以,当在青海劳改农场相识的张公明等人前来找他时,他立即痛快地掀掉了自己的摊位,再次步入“江湖”路。

从1992年6月开始,于根柱伙同张公明、陈开河等人,连续犯下入室盗窃、抢劫系列案件,贪婪的他们连小孩子的储钱罐都不放过。

为躲避侦查,狡猾的于根柱从来不坐公共汽车,打出租车也会倒换几次。每次作案前,他还会给自己和同伙取几个代号用于彼此称呼,防止身份暴露。

在7月31日第五次作案时,于根柱杀了第一个人,彻底拉开了罪恶人生的序幕。

当晚11时,他们持刀抢劫一辆出租车。于根柱用尖刀抵着司机,让他交出钱来。司机是个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并不示弱,同于根柱扭打起来。于根柱见他反抗,非常气愤,就朝他大腿捅了一刀,没想到这刀捅到了大动脉,几分钟后,司机便倒在血泊中不动了。意外杀了人,于根柱他们也很慌乱,来不及搜索钱财就逃离了现场。

这一案件也成了于根柱残害同伙陈开河的导火索。

陈开河认为,抢劫虽是重罪,但不会掉脑袋,可杀人必定死路一条。当时他谈了个女朋友,两人感情很好,陈开河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他数次埋怨于根柱胡乱捅刀子,连累了张公明和自己。

于根柱最看不惯同伙不讲义气,陈开河的这种埋怨,让他十分不爽。

一个多月后,两人的矛盾终于爆发。

那日,一伙人在陈开河的出租屋里又一次制定作案计划,于根柱提到,如果受害者反抗,就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们,陈开河一听就说不想干了,要退出。于根柱马上就说不行,大家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也别想全身而退。

争吵中,于根柱抽出匕首就向陈开河猛刺数刀,并命令张公明去控制陈开河女友。待杀死了陈开河,于根柱又让张公明动手杀害了陈开河女友。

杀了人,于根柱还不解气,用刀割断了两人的喉管,用刀片将死者脸部的肉剔下来,直至露出白骨,边剔边说:“你们下去结婚吧,做一对鬼夫妻。”

之后,于根柱觉得有些饿,在屋里找到个苹果,坐在尸体旁若无其事地吃了起来。

于根柱残暴血腥的行为使一旁的张公明不寒而栗,但他也杀了人,沾了血,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和于根柱混。

系列案件的发生,引起了北京警方的高度重视,加强了对嫌疑人的追捕力度。1992年10月9日,警方摸排出了张公明的行踪,在其亲戚家将他抓获。

自张公明被捕后,于根柱消停了一阵子。他不是害怕了、醒悟了,而是跑去了中越边境,从黑市购买了1把手枪和1支冲锋枪及手雷、子弹若干,以便更好地作案,以及遭遇警方时能够进行有效的反抗。

12月31日晚6时,沉寂两个半月的于根柱再次犯案,将崇文区打磨厂胡同内一居民枪杀,打开保险柜抢走现金9万余元及金银首饰等财物。离开时,于根柱怕受害者没死,又拿枪对准他的头部连开了几下。

自从有了枪,于根柱更加肆无忌惮、充满血腥气味。仅在1993年里,就犯下了二十多起抢劫案。

他打一枪就换个地方,和警方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甚至在现场留下“下次见”的纸条,可谓是嚣张至极。

到了1994年,于根柱还未落网,而他造成的社会恐慌和负面影响不断加大,公安部将其列为当年的“头号”罪犯,全力追捕。

1994年5月,警方经过数月对于根柱姘妇的蹲点调查,终于发现了于根柱的行踪。无奈于根柱的反侦查能力实在太强,稍有风吹草动就早早地逃之夭夭。在警方抓捕之前,他再次失去了踪迹。

别看于根柱作案时凶残暴戾,他对“兄弟”却很义气,无论谁找他帮忙,他都愿出头。在血雨腥风的“江湖”上,讲义气的人身边总会围着一帮小弟,除了张公明和陈开河,于根柱还有不少同党。正因如此,在他逃亡的三年时间里,一些人明知道他是杀人犯,还愿意为他提供藏匿场所。而他很多时候并未远逃,就在北京,可警察就是找不到他,非常被动。

1994年10月14日,于根柱与两名同伙对房山区某加油站进行抢劫,打死一人,打伤一人后逃走。次日,他们在河北一家饭馆因嫖娼使用假币被围,于根柱掏枪打伤一人后逃走,另外两人被抓获。

1995年3月10日晚上6点,北京丰台公安局接到报案,说是一歌舞厅有人打群架并出现多人受伤,丰台镇派出所副所长崔勇带着6人前去调查。

凌晨2点,他们来到军队下属的丰台镇西仓库大院,调查一个叫做吴先亮的北京人。经受害者方举报,说案发时,吴先亮在场,事后跑了。

因为是军方属地,崔勇觉得带枪上去不好,就让带着枪的3名队员留在楼下,自己带着另3名民警上三楼去敲门。门开后,吴先亮倒是很配合,表示愿意去派出所录口供。

这时,崔勇发现,除了吴先亮外,房中还住着一男一女。那个男的身材粗壮,满脸横肉,眼露凶光,胸口和双臂上都有大片刺青,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

崔勇问:“他们是干嘛的?”

吴先亮急忙回答:“他们和打架没关系,是我两个朋友,今天晚上过来借住的。”

崔勇出于职业敏感,觉得这个刺青男很可疑,就说:“不管有没有关系,你们也一起去一趟。”

那个刺青男没说什么,点头说“好”。这样的反应让崔勇失去了警惕,他和民警甘雷先带着吴先亮下楼,留下赵军和苏成才两个民警等着那对男女。

半分钟后,四人准备出门,刺青男猛地将女人推向两个民警,趁机冲出大门,狂奔而去。两个民警迅速反应过来,赵军一把将女人制服,苏成才则三步跑到阳台,对下面大喊:“他跑了!”

崔勇听到这声高喊,就同甘雷两人从一楼往上追。这时,刺青男已经跑到二楼,看到他们追了上来,而楼上的苏成才也追了下来,见无路可走,从衣服里掏出枪就朝他们呯呯开了两下,一枪击中了甘雷的左肩,另一枪击中了崔勇的头部。

中弹的瞬间,崔勇没有躲闪,凭着最后的意识,猛扑到了歹徒身上,甘雷随后也冲过去,用右臂死死抱住歹徒,3人滚成一团。很快,持枪的三名队员也冲了上来,用枪指着歹徒头部,这才将他制服。

警方当场从歹徒手里缴获了一把手枪,里面还有3发子弹。而头部中弹的崔勇在送到医院后,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36岁。

经过身份鉴定,确定刺青男就是身背8条人命的于根柱,那名女子是其女友,警方从其交待的落脚点搜出了他在黑市购买的冲锋枪、手雷及未用完的子弹。

审讯刚开始,于根柱就咬舌自残,致无法正常说话,给案件侦办带来了困难。

经医生紧急处理,给他舌头缝合了7针,警方派出了顶级的谈判专家给他做心理工作,五个小时后,于根柱那冥顽不化的脑袋点了一下,表示愿意配合。

被捕第三天,于根柱已能开口讲话,他说:“我知道自己罪重,也没什么说的,只想等死。我把你们警察打了,我想你们肯定得打我一顿出出气,可你们还管我,把我当人看……”

他开始用他还不灵活的舌头交待了犯下的桩桩血案,包括另外两起警方尚未掌握的杀人案和重大抢劫案。

讲述杀人行为时,于根柱的表情很平静,就像他杀的不是人而是动物似的,残暴本性暴露无遗。可审讯中提到家人时,他竟流出泪来,说一直惦念病中的母亲,却因为知道家里时刻有警察盯着,不敢回去看看。

于根柱坦白:“别看我抢了不少钱,但流亡的日子不好过!整日提心吊胆、东躲 *** 的日子,我真过够了,若有来生,打死我也不会这么活了。”

于根柱不仅坦承了所有罪行,也指认出了和他共同作案的十余名嫌疑人。

他说:“除了我和张公明,其他兄弟都没杀人,早点让他们进来,就能早点接受改造,希望他们从我身上汲取教训,出去后,踏实过日子,别再过这种刀尖舔血的生活了。”

于根柱以自己的心路历程,告诫那些为了钱财铤而走险的人:凭劳动挣来的钱,才有命去花,才花得踏实。

有人说,以“讲义气”在道内闻名的于老大,这一回倒是真正讲了次义气,用独特的方式挽救了那帮兄弟。

经审判,于根柱、张公明被判处死刑,其余团伙成员分获五至二十年有期徒刑,团伙就此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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