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万荣同志代理丹阳市人民 *** 市长职务的决定(2018年12月1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黄万荣同志代理市人民 *** 市长职务,并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周绪平同志代理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2018年12月1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周绪平同志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和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报丹阳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2018年12月1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一、决定任命: 黄万荣同志为市人民 *** 副市长二、任命: 周绪平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朱菊霞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飞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邹亮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丹北人民法庭副庭长; 贺洁、熊英、吴业男、刘莉莎、韦玲、郦超、 岳为尧、杨学进等8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桂国成、茅红仙、陈川云、李宝康、朱小华、张生方、 虞炳法、庄粉娣、翟桂珍、张春保、束振林、王莹丽、蒋爱华、陈松耈、陈 汉、魏国辉、步伟忠、高金良、刘木兰、韦 维、欧阳辉、潘丽娜、沈于锁、刘 栋、顾洪涛、窦刚林、余 聪、葛琪琪、眭云宝、毛玉芬、王建锦、秦惠芬、仲 文、吴 翔、戴金春、朱秋林、颜金锁、臧玉新、孙 倩、眭群英、陈秀珍、邱二英、夏爱华、朱建荣、张国华、戴国庆、刘万鹏、蔡光辉、袁腊仙、顾青华、俞 蕾、王玉华、戴书林、赵 欣、何泽浩、眭淑真、许梅红、曹琴花、周建平、丁金鹏、赵 丹、王 怡、王 晖、陆华林、茅红延、王金根、夏 澜、朱国华、顾洪良、刘国芳、左汝洁、李玉婷、赵 超、殷银华、陈林中、蒋东海、洪文华、陈冬平、方 鹰、汤惠云、蒋玲仙、赵擎宇、许 云、孙 刚、张卫国、魏小华、束川平、荆红艳、王正芳、胡剑军、庞 荣、张惠忠、钱小荣、宦继忠、王兰娣、王文娟、束红军、于丽俊、张红专、林芯挺、洪国强、束 丹、张志辉、王鑫菲、束春生、朱晓坚、束欣然、马敏杰、吴静萍、孙小红、郦吉明、邓丹文、岳俊仙、孙龙根、刘中元、陈晓婷、刘华云、贺林虎、张治国、孙建美、魏 波、张伟娜、朱黎平、秦荣先、孙国富、杜晓磊、束开良、眭金华、汤文妍、杨震威、陈明跃、邢丽燕、袁益红、肖锡荣、张忠芳、朱国洪、于秋耇、傅益民、李淑君、蔡国球、周叶香、眭珍珍、张书芳、陈 俊、司纪才、郭加林、许佳荣、郑伟辉、卢晔多、陈俊道、沙 芳、蒋国锦、徐武庆、郭洪军、耿 英、蒋志泉、眭禄根、常 明、韦建平、史云俊、周正富、蒋 磊、余惠芳、王涛洪、徐跃琴、徐录俊、束 琼、支小南、柳 华、戴锁荣、林康乐、庄国新、胡玉珍、朱兆明、丁金福、严晓丽、张华金、陈惠芬、丁 俊、陆志俊、黄秀兰、施 锋、朱国珍、殷国海、陆小军、王月萍、朱 丹、殷玲美、吴向必、梅荣俊、汤巧兰、史云花、姜凌燕、徐云庆、姚盛华、王 栋、孙新芳、朱光伟、张志军、朱伟峰、冷 媛、蒋梦娜、王学群、张仙红、徐发龙、王震伟、黄华明、邱国朝、张忠平、钱亚琴、丁拥军、张纵虎、张春娥、蒋 丹、吴国祥、王国富、周益华、张志定、王秀华、孙锁良、汤 雯、庄青兰、毛生娣、袁 霞、陈秋叶、王永忠、荆丽君、韩玉军、何震飞、李书耿、吴光明、朱忠定、戎周贫、杨金平、谢光辉、王进希、吴伟俊、孙腊娥、宦丽萍、李国良、朱瑞乾、王 娟、张 峰、张秀萍、殷继业、邵旭红、荆 华、戎为方、王卫华、黄益民、赵剑辉、丁文华、尹英兰、陆 涛、张生根、苗红艳、荆建明、薛伟华、郭小南、黄国正、冷焰龙、王希平、曹 晶、陈泽鑫、许锁坤、束国强、马亚平、陈文荣、汤书生、袁秋红、丰 翔、眭 辉、毛晓平、蔡卫国、谭向东、高 峰、谢云辉、刘 浏、徐春艳、刘光明、许生强、眭 咪、王少英、朱佳贝、李云祥、戴连顺、陈一骄、周 强、高和炳、路华新、汤朝海、冷林华、朱伯金、彭正明、陈书良、徐双春、杨琴华、姜元锡、王 金、陈祥许、薛鸿豪、马 晓、朱建和、朱国强、朱荣华、严旭俊、胡留保、戎金霞、陈康柏、严火明、朱青健、张国宝、潘国平、陆志军、丁国华、蔡伟刚、周国平、侯艳勇、李海涛、卢云龙、郭银坤、茅明义、陈永强、刘宇楼、徐益新、王 珩、汤文明、尹 君、马永基、沈锦春、周雯雯、赵丽娟、张露露、杨志清、石 斌、朱晓丽、袁同方、戴月华、张云荣、庄锁荣、王瑞锁、尹富春、耿修财、李 俊、韦涛杰、花国林、荆锁庆、柯 进、尹押虎、庞宇瑞、陈 萍、王燕飞、陈建刚、徐 建、石天啸、张关金、葛和花、张红霞、谭平华、张红正、虞庆如、马继红、朱亚云、周 琦、洪 鑫、朱 江、孙红珠、张二青、韦春龙、叶良良、谢云仲、胡 宏、张建卫、秦 超、丁志祥、步秀祥、姜春芳、司马俊娣、耿建军、汤志华、张 传等381名同志为市人民陪审员。
三、免去: 左国平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海宝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详细报道请见明天《丹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