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关于征集刘洪毅、刘洪富等人犯罪团伙及成员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饶市公安机关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凌厉攻势,近期成功打掉了以刘洪毅、刘洪富为首的犯罪团伙,刘洪毅等一批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为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及成员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通告如下:
一、欢迎广大群众踊跃检举揭发刘洪毅(外号:跳蚤,男,37岁,上饶市信州区人)、刘洪富(外号:广丰老大,男,44岁,上饶市广丰区人)犯罪团伙及其成员唐文进(外号:阿文,男,25岁,贵州省瓮安县人)、 *** (外号:山鸡,男,23岁,江西省上饶县人)、钱黎海(外号:冬瓜,男,41岁,上饶市信州区人)、蔡军伟(外号:蔡主管、蔡主任,男,40岁,上饶市信州区人)、周建旺(外号:舅舅,男,42岁,江西省上饶县人)、周小亮(外号:胖小亮,男,26岁,江西省玉山县人)、谢吉顺(外号:十九、小贱,男,22岁,江西省上饶市人)、郭学真(外号:包子,男,21岁,江西省上饶县人)、方善俊(外号:红毛,男,21岁,江西省上饶县人)、蒲启月(外号:小雨,男,23岁,贵州省瓮安县人)、郑康福(外号:小黑,男,20岁,江西省上饶县人)、张志年(外号:超人,男,22岁,贵州省瓮安县人)、徐宝东(外号:阿东,男,25岁,浙江省萧山区人)、罗健华(外号:豁牙、大飞,男,23岁,贵州省毕节县人)、蔡亮(外号:小亮,男,23岁,江西省上饶县人)、胡文武(外号:小胖,男,22岁,江西省上饶县人)、柴丽红(外号:丽丽、丽姐,女,37岁,江西省上饶县人)等人实施的违法犯罪事实或提供相关案件线索。
举报经查证属实,对案件侦办有价值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奖励人民币1000-20000元。对积极检举、揭发的群众,公安机关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予以保护并严厉打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公开敦促刘洪毅犯罪团伙的其他违法犯罪成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 *** 或者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三、凡在刘洪毅等人开设 *** 期间参赌的人员及曾在 *** 里的工作人员,主动前来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四、凡受到刘洪毅犯罪团伙及其成员殴打、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侵害的群众,请联系公安机关报案说明情况。
五、凡为涉案人员通风报信、提供资金、隐匿场所,或者帮助伪造、毁灭证据、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虞警官(13979313332),孙警官(13970335887),邱警官(13970381100)
信件邮寄地址:万年县公安局扫黑办1202专案组(江西省万年县陈营镇建德大街110号)
电子邮箱:sjhtn1202@126.com
上饶市公安局
2019年7月8日
附:主要犯罪嫌疑人名单:刘洪毅、唐文进、 *** 、钱黎海、蔡军伟、周建旺、周小亮、谢吉顺、郭学真、方善俊、蒲启月、郑康福、张志年、徐宝东、罗健华、蔡亮、胡文武、柴丽红
来源:上饶刑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