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你爱我,我爱你,蜜雪冰城甜蜜蜜,你爱我,我爱你,蜜雪冰城甜蜜蜜......”最近,这首知名奶茶连锁品牌蜜雪冰城的主题曲,简简单单三句歌词在短视频的推波助澜下,获得千万流量。然而,却有不少网友感到疑惑:这首似曾相似的歌曲,是不是抄袭的呢?
蜜雪冰城洗脑主题曲
是否抄袭?
短视频时代,什么题材突然间火了都不要感到意外,蜜雪冰城的这首歌同样如此。此次“破圈关键”,是众多抖音拍摄者到蜜雪冰城的门店给店员唱“蜜雪冰城甜蜜蜜”,以免费购买柠檬水,而这尴尬又“社死”的过程,让人感觉好笑又好玩。目前,在抖音里,官方发布的主题曲短视频合集播放量已经超过3000万,再加上其他平台的二次创作,蜜雪冰城已经收获了巨大的曝光量。
然而,随着传播量的大幅增长,不少人却提出了疑问:这首歌是不是在哪里听过?不要怀疑自己的耳朵。这首歌就是改编自轻快活泼的美国民谣《哦,苏珊娜》,但并不存在抄袭。这里必须普及一个小知识,著作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根据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我国于1992年成为该公约成员国,并且原曲的作者斯蒂芬·福斯特已于1864年与世长辞。所以,蜜雪冰城的这首歌是完全没问题的,像许冠杰的《有酒今朝醉》、儿歌《齐齐望过去》等都是改编自这首歌。
同时,我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已于6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第二十三条写明:“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今,知识产权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有人质疑抄袭正是民众相关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但这也折射出不少人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认知较为模糊,特别是在互联网大发展的环境下,人人都能成为创作者,也可能成为侵权者。下面就总结互联网上几种容易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给大家提个醒!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得在网络上转载,但转载时没有标明作者姓名、转载发表后也没有向相关的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
3、网络抄袭与剽窃
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剽窃使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已经发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源用于非公益目的,即大段抄袭或者剽窃著作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传播。
4、网页设计侵权
网络抄袭与剽窃的对象,除了登载于网络上的各种作品以外,还包含了网页设计的抄袭与剽窃。
5、链接侵权
一般的链接如果仅指向需要浏览的其他网站的首页,一般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有些网站却通过内链技术或纵深链技术,使设链与被设施网站的页面内容结合,或不经过链接网站主页而直接利用其分页内容。
6、下载侵权
这是指有些商业性组织未经网站和著作人同意,私自下载、出版网络上的文字、影音等作品,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
最后,要注意的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规定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并且增加侵权法定赔偿额下限,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提高到500万!一定要引起重视!
注: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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