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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境案,易某某因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易某某是四川广安人,初中文化。2019年2月,时年23岁的易某某在网上看到高薪招聘到 *** 工作的广告,在高薪诱惑下决定偷渡到 *** 赚钱。同年2月26日,易某某先是从重庆乘飞机抵达云南西双版纳景洪机场,之后在帮助偷渡人员的安排下,乘坐皮划艇偷渡至 *** 境内。

不过,到达 *** 后,易某某发现上当,所谓的高薪工作就是在酒店打杂,2019年10月18日,易某某偷渡回国,后被云南省孟连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查获,被行政处罚罚款1900元。但回国后,易某某的发财梦仍未破灭,2019年12月10日,易某某再次偷渡至 *** ,在 *** 经历多次碰壁后,2021年5月,易某某以自首的方式从中缅边境打洛口岸回国,被勐海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易某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偷越国境往返中缅两国,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易某某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易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广安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无论是出国务工还是旅游、探亲,出入国境要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不仅有人身危险,更会受到法律处罚,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更将受到刑罚制裁。广大市民一定要警惕各种高薪务工广告的诱惑,擦亮眼睛,理性思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高压线。

↑资料配图 图据IC Photo

吴承光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余冬梅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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