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我喜欢的歌在抖音上火了之后被光明正大地侵权。原唱被疯狂diss。
(这个回答主要针对“翻唱小姐姐”yh,“翻唱小姐姐”也只指yh)(回答中贴出的部分图源自微博,侵删)
翻唱的人只管自己的利益,公然不标注原唱而且把这首翻唱收入自己的专辑获取金钱和名声。
终于,翻唱的版本被下架了。此后的每一天,原唱都会被抖音网友疯狂diss甚至人参公鸡,翻唱版本的百度云资源就像随处可见的蟑螂一样出现在抖音短视频评论下(用翻唱版本作BGM的),将不要脸做到了极致。
原唱的公司只拿钱不作为,我作为一个原唱的歌迷,看着这首我心里的白月光被各种矫揉造作的方式翻唱,大多数翻唱的人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甚至跑调,甚至完全不懂这首歌的涵义,只以为自己在翻唱一首大众情歌。
“整容怪”“巨婴”“唱得垃圾的一批”“翻唱的版本为什么下架?是因为翻唱的小姐姐把这首歌带火了所以心胸狭隘的原唱嫉妒吗?”“唱的什么几把玩意”这仅仅是今天出现在QQ音乐翻唱版评论区的部分评论,刚开始下架的时候完全是什么难听就骂什么,而这些人大多来自抖音。
(下图中最近回复我的人是在五月回复的,我这条评论不知道怎么的就成了当时的热评之一,所以回复我的人还挺多的,后来没有人回复我了,不是因为他们放过我,是因为我删评了 ,当然,我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没有像个喷子一样地骂他们,我从来都不怕这些人的评论,只是我朋友找我借QQ音乐账号听歌,我觉得这些回复可能会给她带来困扰,所以删评了。)
(翻唱版本被下架就是因为翻唱小姐姐没有版权。翻唱小姐姐已经在律师函的边缘徘徊)
而这位连初中政治知识都没有学好的人,还能获得零零星星的几个赞。
这些回复我的人里,你几乎看不到一个三观正的人。
翻唱的人仿佛占尽了优势,仿佛是弱势群体一样嚷嚷着“我已经被原唱的粉丝严重警告”。所以是原唱的粉丝错了吗? *** 错了吗?
抖音评论↑
最后,喜欢的歌在抖音上突然火了是什么感受呢?这就和我坚持不懈地喝了两学期AD钙,发现班里突然掀起了喝AD钙的热潮后,知道我喜欢喝AD钙的人都会说“哎哟社会社会”。然后呢,我没有再喝过AD钙了。当然,我依然爱原唱和原唱的版本。
有人评论说QQ音乐用户低龄化。
其实我也明白这个理,实不相瞒,我一开始就是网易云、QQ音乐和b站一起用的,而这三个地方都有喷子,网易云比较少。后来我还是卸载了网易云(主要是因为对网易感情不深,而且我要听的歌的版权大多在QQ音乐)
有人说小姐姐已经道歉了,让原唱粉丝不要再得理不饶人得理不饶人得理不饶人(?)。好吧。
ok我们来看看道歉声明。(39个赞,594条评论 可见战况之激烈)
“不允许任何人翻唱”的确,专辑上明确地标注了这样的话,但是翻唱小姐姐如果肯自觉地去申请版权,原唱粉绝不会多说你一句坏话。
翻唱小姐姐说“不允许任何人翻唱”,但其实是她自己没有获得版权就用这首歌换取利益,其用心我就不说了。
(下图是原唱的专辑《卡西莫多的礼物》背面下方标注的文字,第三排标明“此唱片所有音乐作品未经原始词曲权利人授权,任何人不得翻唱”,“所有音乐作品”包括《烟火里的尘埃》)
“我已被华晨宇的粉丝严重警告侵权”不错,还意识到了自己是因为侵权才会被怼。
后来听说她在微博上道歉了,等我去看的时候,她差不多才发出道歉声明一两天,就删博了。
感觉我应该到隔壁那个“哪个瞬间你对华语乐坛非常失望”的问题去,原唱每天不是在被侵权就是在被侵权的路上。
这两年来,一有小姐姐拿歌走人。(《烟火里的尘埃》)
二有越南歌手完全照搬原唱的曲作为越南电视剧主题曲。(《齐天大圣》)这个mv拍得很迷啊。
三有几个年轻人在某节目上公然抄袭,歌词大变样,原曲倒还是原曲。(《齐天大圣》)
四有小伙子称原唱的歌是自己的原创歌曲,并且拿给小伙伴在热度不小的节目上演唱。(《拆弹专家》)
以上的四个例子,暂时没有一件事按法定程序处理好了的。
前两个视频被举报了很多次,都没法下架。后面两个视频为原唱粉丝/路人上传,并没有恶意。
来说说另一首我曾听过的歌吧,《That Girl》。
这首歌在抖音上火了之后,我就很少翻过评论区了。这绝对不是我在混淆视听,很多评论是这样的“抖音上的小哥哥把这首歌唱到收费了”,我觉得原唱要是知道抖音网友有这样的想法,宁可把这首歌藏起来。
我只截了前三的热评,后面的热评就没有再谈到《That Girl》的原唱了。
看到下面有人安慰我,也有人表示尊重原唱,我很感动呐哈哈谢谢你萌~(●◡●)ノ❤
有时候我突然会更新,但是可能只改了几个字或者配了几张图而已,所以更新得比较频繁
今天突然多了好多好多评论,我有点受宠若惊 。
今天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b站的!《烟火里的尘埃》!原唱版本!稳居!第一!了!!!
没错,第一个是原唱的mv,第二个是翻唱小姐姐的mv(其实我也搞不懂,她侵权都还要拍个mv(≖_≖ )),如果大家玩b站的话,请您顺手举报第二个视频,这个视频是侵权版本,已被多人举报了,本就该下架了,但是b站迟迟没有下架它,不强求您举报它,您能有耐心地看到这里,我非常感动了(っ╹◡╹)ノ❀
(2018年9月2日,现在b站更新了,点进去就会自动播放,所以……咱要不要考虑一下举报侵权版本的同时点一下原唱版本qwq,不然b站迟迟不下架,反而给侵权版本更多的播放量。)
up主的观点和前面那位想享受“音乐盛宴”的人差不多。
最近的mrzz第二期里,原唱(华晨宇)谈到了《烟火里的尘埃》这首歌。
前面几句话可以看出他真的很爱《烟火里的尘埃》这首歌,而这首歌也被他的粉丝亲昵地称为“小烟”。
后面说的这几句话,我读了两三遍之后觉得更像是对某些翻唱的讽刺,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说的时候也许并没有讽刺翻唱的意思,但细读还是能看出很多人容易把《烟火里的尘埃》理解为情爱的歌。(华晨宇不是蜜汁自信啊,他只是嘴有点笨,有时候表达不准确 )
最后,感谢原唱华晨宇,感谢编曲老师郑楠和西楼,感谢词作人林夕老师,感谢支持原唱的各路绝世小可爱!(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也希望版权问题能得到重视!
有兴趣的话可以了解一下:
好像有两个小伙伴在评论区提到了华晨宇翻唱《易燃易爆炸》(原唱:陈粒。翻唱:华晨宇)的事,华晨宇在《天籁之战》上翻唱了《易燃易爆炸》,此版本因侵权已在各大音乐平台下架(QQ音乐上华晨宇改编的《易燃易爆炸》并不是侵权的版本,是他2018年翻唱的,他只是为了表达对逝世不久的作词人尚梦迪的惋惜)。节目中,并不是华晨宇本人选歌,由素人为明星选歌,我认为节目组既然把这首歌纳入选歌范围,就应该事先向原唱陈粒申请版权,所以不应该一味地算作华晨宇侵权。
在此,我向陈粒的粉丝道个歉,实在很抱歉,华晨宇粉丝中也有不理智的,有部分华晨宇粉丝言语过激,这的确是他们的错。
然后呢,翻唱小姐姐版本的《烟火里的尘埃》虽然技术方面不到位,但还是有人认为她比华晨宇唱得好。我觉得路人说一句“翻唱小姐姐唱得比华晨宇好听”挺正常的,每个人审美不同。但请不要diss原唱,如果你非要diss原唱,那就不是审美不同的问题了,是人品的问题。
这是我刚刚了解到的b站视频后续,心寒郁欢微博道歉声明乍一看,她说得的确有理,操作权不在她那里。但是↓
她在2016年11月29日上传,在2018年2月左右下架。可见她的版权意识真的十分薄弱,对版权并不关心。上传翻唱的方法有千万种,如k歌软件、b站视频等,可她选择了做音乐人,以音乐人的身份上传自己的翻唱,我认为她没办法把侵权的责任撇清。
这三条读下来是不是细思极恐?一个音乐人上传了自己的翻唱,但是她全然不知自己的翻唱到底有没有版权,即使知道了自己侵权,她竟然没有直接下架翻唱的权力,该怪她版权意识太薄弱,还是该怪QQ音乐对侵权的事一拖再拖、毫不在意?
从这三条里,我甚至可以怀疑郁欢的其他翻唱是否侵权(她自己都不了解自己的翻唱有无版权,也许《烟火里的尘埃》并不是特例),因为2016年11月29日~2018年2月,这个时间太长了,如果《烟火里的尘埃》侵权的事没有被发现,这个时间将会更长。
然后呢,大家在k歌软件上翻唱歌曲是不会构成侵权的,在b站上传自己的翻唱也不会侵权的(如果你上传的是别人的翻唱,并且没有取得对方同意,对方有权利让你下架视频,这种情况不多见),但是最好在视频简介里还是标注原唱、作曲、作词等,以免有人把翻唱当作原唱了。
沉默是对侵权者最大的纵容。
我的回复被举报了,系统删除了我的回复。我不知道那位举报的人是谁,感觉他很莫名其妙。
我不认为我的回复带有骚扰、辱骂、歧视,“这大概是b站被黑得最惨的一次了”是我的回答下第一个评论,当时我的回答没有经过任何补充和修改,我唯一一次提到b站应该是↓
原本写的是“而这些人大多来自抖音和b站”,看到评论区第一条评论后,我修改为“而这些人大多来自抖音”并且回复了第一条评论,再然后我这条回复就被举报了。
朋友,我接受友好的讨论,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和我说,然后我再决定要不要修改,你为什么要……算了,就这样吧。
b站最可怕的不是评论,是弹幕。有些人不敢明面上说,就会发弹幕。
郁欢2.0。
其实这个回答应该没有偏题吧,喜欢的歌在抖音上火了,侵权正大光明地出现了,与其说《烟火里的尘埃》被郁欢侵权,不如说是被舆论侵权。
有的小伙伴坦白,有时候翻唱比原唱好听。的确是这样,如果原唱粉丝和翻唱粉丝能够互不干扰,才最好。
我只是觉得,还有那么多歌被侵权,不是每一个歌手身后都站着大批粉丝,这些被侵权的、心灰意冷的歌手该怎么办……?
好啦,不说啦,这是个挺沉重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