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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12日电“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歌曲《套马杆》发行伊始就火遍大江南北,2012年获得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之一,多年来经久不衰。
《套马杆》是原唱乌兰托娅(曾用名王丽娜)的成名曲,她的代表作还有《高原蓝》《我要去 *** 》等。令她意外的是,因自己社会知名度较高,被同名歌手三次诉至法庭侵犯姓名权。乌兰托娅一审二审胜诉,今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同名歌手的再审申请。
经纪公司:草原歌手乌兰托娅为《套马杆》音乐作品唯一合法表演者
《套马杆》原唱乌兰托娅由曾用名王丽娜改为乌兰托娅有一段故事。
乌兰托娅的父亲是蒙古族,母亲是汉族。她出生在齐齐哈尔,落户时母亲为她取名“王丽娜”。到了2004年,她在录制《神奇的达斡尔》专辑后,进行后期歌曲包装和市场推广时,发行方也就是她现在经纪公司的前任董事长徐齐要求她改回蒙古族名字。因为这样推广的话,听众和观众更容易接受这盘蒙古族歌曲专辑。当时拟了好多名字,如“娜仁托娅”“乌兰托娅”等,后经易经测算,选定“乌兰托娅”,“乌兰托娅”是红色霞光的意思。2007年,她签约经纪公司后,同年这个名字就家喻户晓了。
其实,被经纪公司改名的事屡见不鲜,是演艺圈常见的一种包装手段。况且,乌兰托娅早已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变更姓名为“乌兰托娅”。
2016年9月13日,与乌兰托娅签约的新月经纪公司公开发布《声明函》表明,仅授权公司签约歌手草原情歌天后“乌兰托娅”为《套马杆》音乐作品的唯一合法表演者,军旅歌手乌兰托娅并非《套马杆》演唱者,无权演唱《套马杆》。
法院:不存在盗用或冒用 驳回再审申请
2016年,原告军旅歌手乌兰托娅主张被告《套马杆》原唱乌兰托娅公然使用其姓名,利用其知名度,并恶意盗用、冒用其姓名,侵犯姓名权,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使用其姓名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本名为乌兰托娅,对外一直以“军旅歌手乌兰托娅”自居;被告曾用名为王丽娜,其对外定位一直系“草原歌手乌兰托娅”,二者的公开定位自始不同。且被告以“乌兰托娅”为艺名出道后,因演唱《套马杆》而为公众所认知,其艺名结合作品得以作为区别于他人的标表性符号并产生了相当的商业价值,被告有权使用该艺名进行商业活动、获取相应利益。同时,被告也依法享有姓名决定权及变更权,现被告之艺名已因歌曲《套马杆》而为公众熟知,故其正式更名为“乌兰托娅”亦无不妥。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各项诉讼请求,一审法院未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军旅歌手乌兰托娅”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原告不服此判决,今年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程序并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之处。申请人乌兰托娅基本持原诉理由提出再审申请,原判已进行论述。申请人乌兰托娅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再审主张。
故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