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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刑事法律制度基本原则(唐朝刑法特点及影响)

唐朝有一刑罚,女人受刑后,反而增添了不少妩媚

我们都知道,古代为了惩罚犯了错的人,就制定了很多刑罚。比如说,著名的明朝十大酷刑,之所以说它是酷刑,是因为这些刑罚都相当残忍,能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当然,这些刑罚大部分都是针对男人的。然而,历史上也有一些对犯了错的女人进行的刑罚。

在这些刑罚中,比较出名的就有滚钉床、浸猪笼、拶刑、穿胸等,这些刑罚一个比一个残忍。

首先来说说滚钉床,在古代,如果有女子被人诬陷,说是跟其他的男人有染的时候,女子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必须要接受滚钉床的刑罚。也就是在钉着几百个尖刀的床上,女子要在上面来回的滚动。但是,要想证明自己的清白,仅仅滚几次是不够的,滚完还得活下来,这才算是通过了。如果要是受不住,死在了上面,就没法证明自己是清白之身。

第二个是浸猪笼,这一个相对来说没有滚钉床痛苦,是一种解脱的方法。同样的,浸猪笼也是针对那些不清不白的女子。女子在落实偷情之后,便被人绑在一人多长的笼子里,活活的放到水里面去淹死。为了防止这些偷情的女子意外存活下去,还必须在笼子里面绑上几块大石头。

第三个是拶刑,也就是一种夹手指的酷刑。将女子的十个手指都套入拶子,然后找人在两边用力紧收,受到这种刑罚的女子,往往痛不欲生。看过《还珠格格》的可能还记得,紫薇就受过这种刑罚。人们常说十指连心,这种刑罚表面上是夹手指,其实是一种锥心之痛。

穿胸,是古代用来对待敌国的战犯,尤其是女性战犯。战犯被俘虏后,就会用一种很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她们的胸部,这还不算,还要把她们挂在木杆上,相当得残忍了。

除了这些残忍的酷刑,在唐朝武则天掌权的时候,还有一种特殊的刑罚,相当“奇怪”,被称之为“墨刑”。墨刑就好比我们在影视剧里面看到的,在犯人身上烙印的字,比如说宋江、武松,他们就受过这种刑罚。不过,唐朝的墨刑还有所不同,仅仅是针对女人的。

墨刑的奇怪之处在于,它更像我们现在的纹身。我们都知道,上官婉儿是武则天特别重用的一个人,有着“女丞相”的称呼。并且,武则天还把上官婉儿当作亲生女儿来宠爱,非常的喜欢她。但是,有一次,上官婉儿犯了点错误,武则天为了表示惩戒一下,就想了一个法子,找来上官婉儿,让人在她的眉心中间烙印了一朵梅花。

​这种烙印,不仅是简简单单的画上几笔,而是要反复的操作。可以说,也是非常疼痛的。对当时来说,这种惩罚就相当于在脸上烙了一个“奴”字,在别人看来是非常耻辱的一件事了。可是,上官婉儿自从在眉间烙印了一朵梅花之后,不仅没有被毁容,反而更加妩媚,变得更加漂亮了!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因祸得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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