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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张照片,特别心酸。
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年轻的妈妈,带上几个月大的幼崽,不惜冒着瓢泼大雨,也要去售楼部去 *** ?
上海这座城市,已经连续多日上热搜,但今天,能不能给南宁这座城市一个热搜,因为那里的烂尾楼业主,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南宁,即将成为全国最大的烂尾楼城市之一,数万家庭,正遭受灭顶之灾。
楼盘为什么会停工、为什么会烂尾?是开发商贪心吗?是的!但真正的原因,是开发商、银行、住建局三方勾结的产物。
以南宁阳光城大唐檀境为例。
01
南宁阳光城大唐檀境(运营公司为南宁阳正煦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工大半年,有严重烂尾风险。
该项目在南宁曾经是五象第一大网红盘,当年拍地价格就是地王。
楼盘由阳光城和大唐地产两家开发商合作开发,开盘后,销售成绩非常好,根据南宁市住建局网站公开的交易数据消息,南宁阳光城大唐檀境项目已售1234套房,已售面积13万m2,按销售均价1.5万/m2估算,销售金额约20亿。
卖得那么好,应该有钱建房子才对,怎么会停工呢?
诡异就诡异在这里。
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南宁市住建局颁布。
《规定》第十四条: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并与购房人约定将全部购房款直接存入该监管账户。
第十八条 :购房人申请购房贷款的,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应当将贷款直接划转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第二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注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并未约定全部购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将全部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管部门不予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有此《规定》,能确保购房者的房款在监管账户内不被开发商随意挪用,并确保哪怕开发商破产,监管账户内的钱也能把房子盖好,实现保交付。
去年“三道红线”出台,导致不少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阳光城和大唐地产也受到影响,尤其阳光城,已经到了还不起债的地步。
虽然总部没钱还债,但其实并不影响旗下楼盘的建设,因为按照《规定》,楼盘的资金是封闭管理的,购房款是存入监管账户的,这些钱只能拿来建房子。
《规定》里给出了正确的购房流程:
1.购房者在售楼部刷卡的话,使用的POS机,必须是住建局指定的监管账户的POS机,这样付款时,钱会直接到监管账户里。而如果是转账,开发商也必须提供监管账户的银行账号,钱也会直接到监管账户上。(《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2.使用贷款形式买房的,业主的购房贷款由放贷银行打入住建局指定的监管账户中。(《规定》第十八条)
那谁来监管开发商和银行乖乖执行这样的操作呢?
当然是住建局,住建局用了非常好的办法去防止开发商和银行违法违规操作,那就是,如果购房款没有全额存入监管账户,业主购买的房子是不能备案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如果不能备案,那业主就马上能发现开发商和银行违法违规操作,就能要求开发商和银行纠正错误,甚至要求退房退款。
为了防止业主买到烂尾楼,住建局也是操碎了心,出台了非常好的《规定》。
有《规定》了,为什么南宁阳光城大唐檀境还是停工了呢?
因为,有《规定》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开发商在卖房过程中,给购房者提供的账户并非是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而是开发商自己的一般户,导致购房款并未进入监管账户。(开发商此行为违反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而购房者去银行办理房贷过程中,银行也未将购房贷款打入监管账户,而是与开发商私自勾结,把购房贷款直接打给开发商。(银行此行为违反了《规定》第十八条)
而在购房款未进入监管账户的情况下(注意,不是没有全款进入,而是一分钱都没有进入监管账户),住建局竟然批准了房屋备案。(住建局此行为违反了《规定》第二十七条)
不仅开发商和银行违法违规了;连住建局也违法违规,而且违反的还是自己亲自拟定和颁布的《规定》。
住建局是实实在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这不是南宁阳光城大唐檀境一家的事情,而是全南宁楼市普遍现象,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全南宁有如此多的楼盘出现停工。开发商在银行和住建局的协助下,轻易地就把业主的购房款挪走,钱没了,拿什么去建房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些挪走业主购房款的开发商高层们,已经严重涉嫌挪用资金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但他们却照样夜夜笙歌、吃香喝辣,完全不用背负法律责任,这又是为何?
02
开发商挪用资金导致项目停工,有严重烂尾风险,涉嫌挪用资金,开发商的人违法了,而且还是刑事犯罪。
放贷银行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私自把购房贷款打入开发商,银行也违法违规了。
住建局呢?自己违反自己颁布的《规定》。
业主做错了什么?错就错在,相信了开发商、银行和住建局,相信他们会按照《规定》办事,相信他们不敢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但这一切的相信,换来的是项目资金被挪走、楼盘停工大半年、有严重烂尾风险。
更可气的是,开发商承认违法违规了,并说挪走的钱挪不回来了,现在就摆烂了,爱咋咋地。
银行也承认自己违法违规了。业主要求暂停房贷,直到项目能确保交付后才继续还贷,但银行不肯。业主每个月还好几千甚至过万贷款,但复工遥遥无期,想死的心都有,银行却不为所动,你敢迟还房贷一天,马上征信拉黑。
住建局这边呢?倒没有承认自己违法违规,说购房款不入监管账户是历史原因、是疫情期间特事特办。
住建局一个特事特办,就让全南宁数万家庭掏空存款买到了烂尾楼,这些领导这样为人民服务,可真行啊,要不要给他们送个锦旗,内容写上——把开发商当宝,把人民当草。
都说烂尾楼的原因是开发商玩极致金融杠杆。
但如果不是银行配合违法违规操作购房贷款、不是住建局玩忽职守,开发商根本玩不转所谓的极致金融杠杆。
烂尾楼的出现,是开发商、银行、住建局三方勾结的产物。
而一旦烂尾楼出现,开发商、银行、住建局没有一方被追责,后果全让业主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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