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汉代画像石上的蹴鞠
文献记载了蹴鞠在战国时代齐鲁大地的流行,经过秦王扫 *** 、秦末乱世、楚汉相争,蹴鞠传统在民间仍然没有断绝,到了刘邦建立汉朝,天下重归一统,蹴鞠获得了太上皇刘太公代言,而后涌现出汉武帝、魏武帝这样帝王级的“球迷”和霍去病、梁冀这类大将军级的“球星”,蹴鞠在两汉颇为流行起来。
其中缘由,大概是蹴鞠这种和斗鸡走狗为类的运动,和汉代的平民特色颇为契合。
汉高祖刘邦是历史上第一个从市井里打拼出来的布衣皇帝,他身上保留了很多市井无赖的特征,例如在楚汉相争时,楚军缺粮,项羽捉了刘邦的父亲刘太公,绑在高高的案板上,旁边架了一口大锅,锅里面的水烧得滚烫。项羽威胁刘邦,要像宰牲口一样宰了刘太公,丢锅里烹成肉汤供士兵充饥。刘邦却厚着脸皮回复项羽,你我是拜把子的兄弟,我爹就是你爹,你非要蒸煮你爹,有幸的话,也请分我一杯羹。刘邦就是这样一个无赖的人,但这种无赖就是能有效克制贵族世家出身的项霸王。
刘太公没球看不高兴
刘邦是市井出身,他的父亲刘太公也是市井之徒。刘太公是历史上第一个货真价实的太上皇,秦庄襄王的“太上皇”是秦始皇追封的,刘太公才是第一个活着享受实质待遇的太上皇。刘太公一路“躺”成太上皇,进了首都长安,定居壮丽的皇宫,却不高兴了。刘邦是个孝子,看着父亲闷闷不乐,就让身边人去打听缘故。原来刘太公不习惯大城市的生活,据《西京杂记》记载,刘太公“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踘,以此为欢”。他就喜欢和一些屠户、商贩交往,以卖酒、卖饼、斗鸡、踢球为乐,如今困居深宫,了无生趣。
刘邦了解后,就命匠人吴宽在骊邑仿照故乡沛郡丰邑(今江苏丰县),建筑了一座新城,连丰邑的旧社神庙也一并迁移到了新城,刘邦年少时曾在神庙祭祀枌榆社神。整个新城的街巷布局、器物景色全部仿旧,甚至将丰邑的父老乡亲全部易地搬迁了过来,细节满满,堪称大型复刻了一个故乡。丰邑的男女老幼相携来到新城后,走在街巷中,一眼就能认出自己居住的房屋,连乡亲们带来的鸡鸭狗羊散放在大路上,也都能找到各自的家。
刘太公到了新城,见到城中卖肉的、卖酒的、卖饼的都是故乡老友,此外斗鸡、踢球这类娱乐活动一样不少,还是他熟悉的市井生活,太上皇果然高兴了起来。汉高祖十年(公元前197年)七月,刘太公去世,为了纪念父亲,刘邦将郦邑更名为新丰(今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道)。唐人张守节《史记正义》征引《括地志》云:“新丰故城在雍州新丰县西南四里,汉新丰宫也。”筑城缘由和《西京杂记》记载相同。
汉语中有“鸡犬识新丰”或“鸡犬新丰”的成语,比喻在他处仍能如在故乡般熟悉与愉快。苏轼初到惠州时写过一首诗,其中有两句“仿佛曾游岂梦中,欣然鸡犬识新丰”,表达了一种似曾相识、旧地重游的感觉。
汉武帝、曹操都是“球迷”
蹴鞠在汉代有太上皇代言,自然深受喜爱。《汉书·东方朔传》记载,大长公主刘嫖的男宠董偃,尊贵一时,没人敢直呼其名,汉武帝都尊称他为“主人翁”。董偃天下闻名,郡国中狗马、蹴鞠、剑客像车辐集中于车毂一样汇集于董偃府上。
不仅董偃喜欢踢球,汉武帝也是一个“球迷”,董偃经常跟随汉武帝观看斗鸡、斗狗、赛马、蹴鞠比赛。汉武帝看着球赛一高兴,就命枚乘的儿子枚皋写赋,记录赛况和观赛的乐趣。
西汉 铜蹴鞠图案印 现藏故宫博物院。铜印铸为双面,其中一面凹铸图案,表现了两人对面站立,各用足面颠球,进行比赛。
骠骑将军霍去病喜欢踢球,他少年得志,不体恤士卒,在塞外征战时,士兵缺粮,饿得无精打采,他却在地上画出球场,踢球作乐。
汉成帝也喜欢踢球,《西京杂记》记载:“成帝好蹴鞠,群臣以蹴鞠为劳体,非至尊所宜。”在群臣劝诫后,汉成帝喜欢上了运动量更小的弹棋。
东汉权臣梁冀是一位游戏体育全能选手,踢球也是他精通的一项运动。《后汉书·梁冀传》称,“(梁)冀性嗜酒,能挽满、弹棋、格五、六博、蹴鞠、意钱之戏。”
曹操同样喜欢看球。建安年间,天水人孔桂(字叔林)善于踢球,又爱谄媚,《魏氏春秋》称他“晓博弈、蹹鞠”“无德而荣,无功而禄”,《魏略》称他“好蹴鞠,故太祖爱之,每在左右,出入随从”,曹丕和诸侯都想和他拉拢关系。
封面新闻记者 文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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