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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姆酒和海盗的关系(海盗喜欢朗姆酒)

  不是喜欢,而是没得选。

  好比问,俄国农奴喜欢喝格瓦斯吗?要知道沙俄时代的格瓦斯是用粗粮、面包渣和酸水果酿的酒。他们当然不喜欢,他们要是有机会,也会去喝伏特加和雷司令,但他们没得选啊!

加勒比海盗也是一样的道理。

  很多人以为海盗的“工作”就是抢劫,其实不是——海盗压根就不是一个具有明确定位的“职业”。

历史上的海盗总是同时操持多种营生,抢劫只是其中之一,除了抢劫以外,海盗一定会做的 *** 就是商人(或者走私者)。在有利可图的时候,他们随时接受招安变成大兵;在拮据吃紧的时候,他们还要打渔卖鱼。像电影里那样腰缠万贯的船王不是没有,但只是极少数。一言以蔽之,海盗也不过是靠海谋生的穷苦人。

都是穷苦人,穷苦人能喝什么酒啊?

  我喜欢啤酒,你喜欢葡萄酒,他喜欢家乡的威士忌。可是对不起,在这加勒比海面上,咱们能喝的只有这朗姆酒。别的统统见不着,见得到也喝不起。

在整个世界,酒精饮料按照原料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啤酒为代表的粮食酒,另一类是以葡萄酒为代表的水果酒。

在海盗们的家乡欧洲,这两种酒平分天下,啤酒和粮食烧酒统治着从爱尔兰到乌克兰的欧洲北方,葡萄酒和其它果酒统治着从里斯本到黎巴嫩的地中海世界。这两个区域以气候和文化差异为基础,是欧洲历史上最基本的分析单位。

“地中海世界”的大致范围,与其相对的是“欧洲北方”。这两个区域的界限是模糊的,有着大片的交集和缓冲区(北法兰西、南德意志等),但是各有各的文化内核。有时候这种对立被称为拉丁-日耳曼,有时候叫做罗马-后罗马,也可能是天主教-新教的。在本文当中,是葡萄酒-啤酒的。

  谁不爱故乡的那一口佳酿呢?奈何这里是天杀的美洲。

美洲缺少啤酒,因为可以用来酿酒的谷物不多。西班牙人确实出于口味偏好,把小麦种植引入了美洲,但是拉丁美洲毕竟被高原和丛林统治,农民们种的更多更好的依然是玉米和薯类。至于新英格兰的小麦出口,基本都送到了南方和加勒比种植园的奴隶劳工嘴里,没有多少可以用来酿酒的余粮。没错,等到19世纪,密西西比和拉普拉塔河流域将会随着移民潮崛起,美国、阿根廷、巴西、加拿大、乌拉圭将会成为世界的大粮仓。但我们这些可怜的海盗,还活在16-18世纪啊!

美洲也缺少葡萄酒,葡萄酒在这里是奢侈品。同样出于气候上的阻碍,葡萄种植园非常稀少,仅在秘鲁海岸和科尔多瓦地区(今阿根廷西北部)比较集中,产出的葡萄酒都送到利马城里给达官贵人享受。要从这些地方搞来一些葡萄酒,难度就和从欧洲弄差不多。在海盗的圈子里,葡萄酒也是船长及其副手们的 *** 品,一般人可不配喝。

但是,美洲也有自己的酿酒之道,毕竟酒作为人类最古老的麻醉品和 *** ,也是社交活动和宗教仪式的必需品,对于任何地方的人民都不可或缺。东亚人有大米酒,西非人有小米酒, *** 人有椰枣酒,柏柏尔人有茴香酒.....只要肯开动脑筋,办法总比困难多!事实上,美洲也发展出了大量的本土酒精饮料,其中有代表性的就是龙舌兰、玉米酒、木薯酒和甘蔗酒,这四种酒在美洲都不是奢侈品。

  那么海盗们为什么主要消费朗姆酒(甘蔗酒),而非其它三种“贱酒”呢?答案很简单,由于产地原因,其它三种酒只属于其它地方的穷苦人。

先说美洲酒的王者,后来成为墨西哥国酒的龙舌兰。

龙舌兰这种植物长在高山上,叶浆辛辣甚至有毒,叶子的一般用处是加工织布,因此龙舌兰既不算粮食,也不算水果。但是,对于麻醉品孜孜不倦的追求激发了古代人民的伟大智慧。在欧洲人抵达美洲之前,墨西哥原住民早就在用龙舌兰酿酒了。

  接下来,欧洲人的到来改变了一件事,那就是把龙舌兰从奢侈品变成了大众酒品。

在阿兹特克人统治时代,饮酒和宗教神圣性挂钩,因此一般人不可随意消费酒精。到了西班牙人统治时代,随着旧文化规范的瓦解,普通印第安农民也开始饮酒,用于作乐或者逃避现实。西班牙人也把卖酒看作是生财之道和社会控制手段。在新西班牙殖民地(墨西哥),龙舌兰酒为 *** 带来的收入甚至可以达到银矿的一半。1786年,新西班牙总督贝尔纳多.德.加尔维斯(Bernardo de Gálvez)称赞龙舌兰酒的功效,还计划把这种饮料推销给墨西哥北方尚且不会喝酒的部族,“迫使他们依赖我们”。

然而,由于龙舌兰只生长在内陆地区,它也就成了墨西哥农民的专属酒品,海盗们因此无福消受。

  那么玉米酒和木薯酒呢?道理相似,这两种粮食酒的质量和名望都远远比不上龙舌兰,不过是美洲贫苦农民喝的贱酒,口感一般,自产自足,扎根乡土,绝缘海洋。

现代墨西哥和美国著名的啤酒产业其实是工业革命的产物,在“大航海时代”尚且不存在。

  从欧洲到美洲,一大圈排除下来,海盗能喝的酒只剩一个了,那就是甘蔗酒。

历史课本上说,布匹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旗手。这话说的没错,但是在布匹之前,就有一种商品经历过爆炸式的产量增长,那就是蔗糖。

1580年代,巴西的蔗糖业开始勃兴,为葡萄牙在欧洲市场上赢得了巨大利润。17世纪,眼馋蔗糖利润的荷兰、英国和法国也开始想办法发展自己的蔗糖产业。在三十年战争期间(1618-1648年),荷兰试图夺取巴西,但是被葡萄牙人驱逐。从17世纪下半叶开始,荷兰、英国和法国逐渐夺取了加勒比海上的各个岛屿,建立了以奴隶种植园为基础的蔗糖产业。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当中,蔗糖产量急剧增加,也成为了加勒比地区的拳头产品。

  所以,16-18世纪加勒比最重要的产品就是蔗糖,而蔗糖产品就是用来加工出口的。

  在这种情况下,加勒比海盗们只能喝甘蔗酒,也只喝得起甘蔗酒。

讽刺的是,朗姆酒是美洲水手的贱酒,却是欧洲人的贵族酒。在阿姆斯特丹的交易所,美洲朗姆酒的牌价居于首位,力压香槟和波尔多的葡萄酒,而粮食酒还远远比不上这两种高贵的水果酒。然而在加勒比海上的托尔托加岛,朗姆酒泛滥的地方,一个来自吕贝克的水手倘若想喝上一口故乡的啤酒,竟然是无法实现的奢望。

这是个“何不食肉糜”的魔幻版本:美洲水手喝朗姆酒,是因为他们只喝得到朗姆酒,朗姆酒在他们那里是很便宜的东西。你眼中的肉糜,就是他们的面包;你手里的面包,对他们来说比肉糜还要金贵。

  南洋海盗喝米酒和棕榈酒,地中海海盗喝混合烧酒(椰枣、甘蔗、水果、谷物无所不用),加勒比海盗喝朗姆酒,都是因为他们喜欢吗?

是因为只有这个能喝到而已。海盗们也想换换口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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