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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多名小学生事件(万载县潭埠镇芳林小学教学楼发生爆炸)

最近看到了一个短视频,讲2001年万载县芳林村小学爆炸案的,在这个视频里,将案件归咎于烟花工李垂才,这实在是胡说八道!真相我早就写过,但写完后我很快就删除了,没有别的,就是揭开真相后引来不可预料的后果,但看完这个视频我出离了愤怒,决定将真相贴出来以正视听!

大家先看看视频:

【华为视频】江西烟花工李垂才,碌碌无为感情受挫,为泄愤冲入学校炸死42人​drcn.video.cloud.huawei.com/share/view?appid=104&country=CN&lang=zh_CN&shareType=3&spid=11&v=1&vodid=haotrzo3ono2778k6qe7&appBrand=HuaweiVideo

整个视频所用的图片在我眼里只有一幅图是真的,其他都和万载县芳林村小学爆炸案没有关系。就是下面这幅图,这幅图中的妇女确实是当时被炸的一个孩子的母亲。其他都是假图片。

​首先,大家先看一段爆炸采访实录:

江西万载县芳林村小学特大爆炸案采访实录

2001年3月6日中午,获悉江西省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小学在上午发生爆炸,记者立即驱车赶赴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时,武警官兵和当地公安消防人员正在紧张地清理现场。一些遇难者亲属告诉记者,上午11点多钟,他们听到爆炸声就立即赶来学校,爆炸的原因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导致教学楼爆炸呢?芳林村小学爆炸后的景象

“爆炸前,我们正在上语文课”

公安部的专家和江西省的公安刑事技术人员、烟花爆竹专家反复勘验现场后,认定爆炸点就在教学楼一楼的三年级教室内。

3月7日上午,记者在万载县人民医院的急救室里找到11岁的三年级幸存女生罗林根。此时,她神志已非常清醒,正坐在床上与父母亲交谈。罗林根说:“爆炸前,我们正在上语文课。”她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正端着课本朗读,突然听见老师喊“快跑”。因为是坐在教室第四排靠墙的位置,还没来得及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与罗林根同班的12岁男生张树根,是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救出来的最后一名幸存者。当他刚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记者即对他进行了简短采访。张树根断断续续地说,出事前,班上在上课,听到老师喊快跑,他赶紧趴在地上,接着就爆炸了。

邓成保是当时正在给三年级学生上课的语文老师,爆炸发生后,他的下半身被埋在碎砖石里。3月7日上午,在急救室的病床边,记者旁听了公安人员对他的调查询问。据邓成保回忆,当时他正在上第三节课,约20多分钟后,一名30多岁的陌生男子带着两只装了东西的编织袋出现在教室门口。邓成保两次劝他离开,不要影响学生上课。此人坚持不走,趁邓成保返回讲台时突然闯入教室,把编织袋放在教室的第二组第三排课桌旁。当邓成保看见这名男子手中已经打着了火时,立即预感不妙,急喊:“会爆炸,快跑!”。同时,他拉起近旁一名学生往外冲,快到门口时发生了爆炸。

尸检证实:校外男子在教室中间引爆火药

获悉芳林小学教学楼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后,党中Y、国W院高度重视。公A部领导亲自点将,派出全国爆炸技术权威、法医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组,紧急赶赴事故现场参与调查。

公安人员逐一检验尸体后发现,大部分尸体都有爆燃所致的烧伤,主要是在颜面、头发及双手暴露部分,但均较轻,在1度至浅2度之间。离炸点较近人员烧伤面积较为广泛,主要受爆燃过程中冲击伤引起内脏及颅脑损伤死亡。距炸点远的尸体上,所见损伤主要是房屋倒塌过程中被砸伤或压伤,导致颅脑损伤创伤性休克死亡。

因爆燃造成的损伤程度最为严重的是一名校外男性尸体,全身浅二度烧伤面积达90%。公安部专家在对该尸检验时发现,死者左前臂与左胸腹部形态种类一致的损伤属一次形成,胸腹间创口内有玻璃碎片,说明爆燃时药物处于其左胸腹部及左前臂之间。而且,尸体的左前臂呈伸展位,颈部皮肤皱褶处无火药烟晕附着。公安部的爆炸专家据此判断,爆燃发生瞬间,死者处在爆炸中心点上,并呈低头、抬双手,左手拿装有火药的玻璃瓶,右手点燃引信的姿势。

公安部门组织村民对尸体辨认,村民一致确认这名死者为芳林村老屋岸小组村民李垂才。

万载县素称江西“花炮之乡”,花炮作为当地的传统出口产品,畅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县多数乡镇的农民都具有制作烟花鞭炮的技能。据刑侦人员调查,李垂才18岁即从事烟花爆竹作业,也具备自己配制氯酸盐类烟花爆竹火药的能力。在当地烟花爆竹较多的特定环境下,获取原材料比较容易。案发当晚,公安人员在李垂才家搜出了制造烟花爆竹火药的工具和氯酸钾、硫磺、铝粉等原材料,与事故现场提取的火药检材成分一致。 ​爆炸后学生伤亡惨重

李垂才具有精神病症候及精神病家族史

李垂才1968年9月25日生,家境较为困难。1997年,他曾与一名姓欧阳的女子同居,并生有一女李小桂。后这名女子离开他嫁往别处,女儿李小桂也被送往别处养育。1999年,李垂才又准备与邻村女子汤某某成亲,结果因自己经济条件差而未成功。李垂才因此常有抱怨,多次到汤家吵闹。他的家人和同村村民反映,此后李垂才的性格变得怪异,经常一人独处,孤僻暴躁,当地群众称他为“癫人”。

芳林村小学五年级学生李辉在这次爆炸中也受了轻伤,他是李垂才五哥李垂来的儿子。李辉的母亲告诉记者,李垂才共六兄弟,他平时话不多,有时发起“癫”来会找人吵架,与亲友来往很少、关系不和。李垂才的亲侄女李小春反映,事发当天上午,她“看到‘癫叔’到过学校”。

经过大量调查和综合分析,公安部专家组的法医确认李垂才具有精神病症候。在李垂才家,公安人员搜出了一本笔记本和12页语句混乱、逻辑不清的文字材料。在2000年7月12日的一份材料中,李垂才写有“舍身炸掉杀掉他们……把他们全部打尽”等文字。在另一份材料中,李垂才这样写道:“我的战争马上要发生,我一百斤银粉舍身炸光烧光,最少也要炸死他们几十个人,万事一了”,明确表明了他要在人群密集处制造爆炸的打算。在其它的文字材料中,李垂才还多次写有“永别”、“告别”等字眼。

通过调查,公安部门还掌握了李垂才具有精神病家族史的有关证据。李垂才在自己写的文字材料中,两次提到 “爸爸发神经,生活一直很苦”。芳林村村民还反映,李垂才的父亲有时也“疯疯癫癫”的。

但郑振飞先生(从事房地产相关职业的一位博主,笔者看了他的博文得到极大的启发)阅读两本书之后,却发现了另一个版本:

他阅读的是:《谜底就在现场—反爆专家王百姓破案实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4月第一版),记叙了王百姓侦破多个著名爆炸大案的经过。因为纪实文学皆是以真人真事为底本,所以其中记述的案例都是实例,只不过是掩盖或更替了真的案件名、地名和人名、并微调时间罢了。这本书的发行量和知名度都不高,恐怕只有书友知道。

另一本书的知名度那可就非常之高了,《ZRJ答记者问》(人民出版社出版,2009年8月第1版)。

而这两本书中都提到了江西省万载县芳林村小学爆炸案,42人死亡,绝大部分是小学生!

即使现在在网上直接搜索这桩陈年旧案,你可能依然会发现绝大部分网页依然是最初的官方口径:一个叫李垂才的当地疯子,因为报复社会,携带两大包炸药闯进学校的一个班级,引燃了炸药。

还有不少特意声明“3月6日江西万载县潭埠镇芳林小学发生的爆炸,不是某些海内外媒体所言系由教师为图钱财让小学生装填烟花信管时引起爆炸,而是一起人为引发爆炸物的刑事案件!

两本书中提及此事的情况是这样的。

在《ZRJ答记者问》一书中,在“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中外记者提问”那个章节,全书第46-47页收录了这样一段问答,全文如下:

英国天空新闻(SKY News)电视台记者:“请问您是否真的认为,江西的一所小学校是由于一个孤僻的、脑子有问题的人背了两袋子鞭炮炸毁的?你是否担心,由于您这样一个说法,使得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的注意力被分散了?”

ZRJ答:“我对江西万载县芳林小学发生的爆炸事件心情感到很沉重,我向遇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对于他们的家属表示慰问。发生这样一件事情,特别是发生在江主X对于这种爆炸事件多次作出批示的情况下,国务院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感到心情沉重,我应该进行检讨。爆炸事件发生以后,江西省S长立即从北京赶回江西处理善后,公A部也派出专家调查组对爆炸的情况进行调查。他们正式的调查结果,就像我前几天向报界宣布的那样。在我讲话以后,我知道海内外的新闻界,包括香港一些媒体,认为这一次爆炸是由于学校生产爆竹所引起的,不同意我的看法。因此,我亲自要求公安部长贾春旺再派遣一个6个人的专家调查组,到江西去进行微服私访。他们回来以后给我的报告说,他们发现了一些线索,比方说这个学校在1999年曾经用勤工俭学的名义,让学生做爆竹插引信的工作,但是在去年萍乡爆炸案发生以后,他们停止了这种活动。另外,我们在现场也没有找到生产和装配这种花炮的证据。

今天,我不需要在这里跟对这件事情有怀疑的中外记者进行辩论。我认为,不管事实如何,国务院和我本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就是说,对于中Y和江主X的指示执行不力。但是我也相信,不管怎么样,历史是不能隐瞒的,我们将继续调查这件事情,使它能够水落石出。但是,目前我们没有证据来否定原来的结论。

我今天向全国人民承诺,我们一定会从这件事情吸取足够的教训,重申和完善已经制定的法规,就是说,绝对不能允许学生和未成年的儿童进行有生命危险的劳动。如果因此导致危害他们的生命安全,一定会把县长、乡长、镇长立即撤职,并且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对于S长也应该给予行政处分。我们一定会实现对人民的承诺。”

ZRJ是位好ZL,只可惜在他当时回答国外记者问题时,他也没有拿到事实真相!事实真相是在中Y第三次派出调查组之后才真相大白的。

王百姓是位正直的爆破专家

请看《谜底就在现场—反爆专家王百姓破案实录》一书中的记叙,全文见第八章,第143-161页,书中隐藏了省份名和县名,芳林村变成了“杏花村”,案发时间改成了“2000年4月6日”,作案人由李垂才改成了“黎变全”。其他的一切记叙都非常详尽,跟真实案件别无二致。

因篇幅太长,只能简述如下:王百姓是作为公安部第三批调查组的核心成员奔赴山西的,作为反爆专家,他从第一天到达案发现场就发现了诸多的重大疑点,比如所有卷宗中的询问笔录惊人的一致(校长、老师、幸存学生、门卫等)、所谓当场引爆炸药的犯罪嫌疑人的尸体竟然没有遭受大的破坏、炸点中心的学生伤亡率却不及前两排学生……等。

王百姓先后列举了12个重大疑点。在秘密走访了当地群众之后,事实浮出水面:

该小学因为教师工资发放困难,办理了烟花鞭炮生产许可证,学生在课余时间半工半读,用鞭炮生产利润维持学校运转。

案发当时,学校教师之一的李垂才和门卫一起去楼下仓库搬运炮捻,因李垂才未将香烟完全掐灭,引发了爆炸。各级领导干部为免于处罚,便将李垂才从一名普通教师“包装”成了一个疯子,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伪造成了一件刑事爆炸案件,推卸责任。

该章节的最后,还有王百姓的评述:“党和 *** 还是实事求是地做了定性和处理,不仅依法追究了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而且,从省里到地方各级 *** (S委S记舒惠国和S长舒圣佑都被撤职),都有一大批干部因此丧失了前程。这一次的处理,可谓是建国几十年来最厉害的一次。”

我将王百姓破此案的过程完全展示给大家!让大家推敲一下,这起案件是不是如郑振飞老师所说,就是芳林村爆炸案的真相!

2006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全国十佳民警,爆破专家王百姓

以下是王百姓书中的记录:

4月23日,王百姓离开“4.16”专案组,乘飞机飞抵郑州机场。下了飞机,刚刚坐上省厅接他的专车准备回家,却突然接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紧急命令,要求他立即坐上飞机,再飞北京,接受新任务。

部里的领导非常抱歉的对王百姓说:“百姓,这是任务,是国务院领导直接点名要求的,十万火急,刻不容缓。”

做为一个防爆专家,案情就是命令,容不得有丝毫的犹豫,国务院领导直接点名,说明这个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王百姓没有再做过多的思考,毫不犹豫的回头,又走进了机场候机室。

1、面对生命的追问

2000年4月6日,对杏花小学来说,是一个永远难以忘记的日子,昨天上午11:30,一声山河为之震荡的爆炸声,响遍了杏花小学附近的山水。

“学校里出事了”,当在稻田里耕种的人们醒悟过来的时候,杏花小学的一栋教学楼已经在瞬间土崩瓦解,爆炸声停止后,哭声、喊声和呼救声响成一团,整个杏花小学陷入了一派末日景象中。

杏花小学的教学楼共分为上下两层,爆炸发生后,教学楼中部的上下两层四间教室因爆炸引起倒塌,整个楼体呈凹字形状。这座楼的宽度长约40米,中间15米的一部分,已经在爆炸发生后荡然无存,一楼四年级两个班的教室和二楼两间办公室被炸掉一楼左边的厨房与右侧的三年级1班和五年级1班教室的后半部分消失不见了。

硝烟在校园里翻滚,呛人的硝烟气味弥散在空中,整个教学楼一片狼藉,各种各样的教科书洒满了一地,爆炸冲击波把一些学生从教学楼里抛了出来,挂在一旁的大树上,抛在操场上,人们看到还有几个孩子在塌下来的水泥板下苦苦挣扎。

当地警方来到爆炸现场后,极为震惊,他们马上投入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分析排查提出了对这起爆炸案的看法:

一是通过对现场遗留的爆炸产生物进行检验后发现,遗留物中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原料,即氯酸钾、硫磺和铝粉等物,爆炸中心在四年级二班的第四排,从教学楼在爆炸后发生倒塌并有燃烧的情况看,其爆炸量相当于40公斤TNT炸药。

二是通过走访该小学的门卫得知,事发当天上午,曾有一男人骑自行车来到了学校,车上挂有两个编织袋,说是校长亲戚,来给校长送些红薯。幸存的四年级二班的教师回忆说爆炸是因为一个男子引起的:“上午11时的时候,他带着两只编织袋往教室里冲,我多次阻拦未果,他还把我推倒在地,然后在三四排中间的位置点燃了炸药,随即就引发了爆炸。”办案人员随后又走访了四年级2班的幸存学生,他们的叙述和这位老师叙述的一致。

三是公安机关在对爆炸现场的勘察中,发现了一名校外人员的尸体,根据尸检报告鉴定,这名男性身体周身创伤严重,并且距离爆炸点最近.警方获取了这个消息后,立即对无名男尸的身份进行了调查,经过DNA鉴定,认定无名男尸就是杏花村村民黎变全。

经调查得知,黎变全因为做生意里面全家的积蓄赔得一干二净,外出打工又因为不能及时领到工资而狼狈地回到村。回村后,妻子不愿与他再生活下去,两个人就离了婚。离婚后,邻居给黎变全介绍一个对象,女方因为黎变全家里的情况实在不乐观而提出分手。从此黎变全的心中产生了对社会不满的情绪,警方在黎变全家中搜查时,搜到了他几封言语混乱,思维不清的信件,其中有一封信中称:“我一百斤银粉,舍身炸光烧光,最少要炸死他们几十个万事一了!”经过检验认定,在黎变全家中发现了氯酸钾、硫磺和铝粉等物与现场提取的爆炸物中的氯酸钾、硫磺和铝粉成分完全一致。

由此可以认定,杏花村33岁的村民黎变全,就是杏花小学“4.6”爆炸案的作案人。

爆炸中心现场

2、对调查结论的质疑

消息经新闻部门发布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反响,人们在谴责黎变全的同时,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一家新闻媒体还率先爆出了杏花小学“4.6”特大爆炸案,是安全生产事故,是学校组织学生在教室插炮捻失火引发的爆炸,不是案件。

这家新闻媒体说,在当地已经连续发生了多起爆炸事故的情况下,又发生了这起杏花小学“4.6”特大爆炸案,这家媒体气愤的说:“把事故报成案件,无疑会保住一些人本该丢弃的乌纱帽,也解脱了当地 *** 失察的责任。”

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在获知此事后,也发表声明说:“我们对年幼的遇难者的家人表达我们的痛惜,对那些被指称强迫儿童在校园生产鞭炮的校方负责人表示愤怒。”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扬开来,人们对于这种为了自己头上乌纱帽,强行把事故报成案件的做法,表示了愤慨,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向上反映,并公开在媒体呼吁惩办当事人,对这起爆炸事故重新调查,给社会一个公正的答复。

一石激起千层浪,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为此,国家派出了调查组进行调查,令人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调查组到了爆炸现场后不久,当地 *** 的领导就找上门来,表示一定要负责接待,并安排好调查组的起居饮食,当地 *** 领导的介入,把调查组调查变得复杂起来,最后也是无功而返。

接着在有关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还是境外某媒体的记者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国家某部委的领导听后非常重视,向记者郑重表示:“历史是不能隐瞒的,我们将继续对这件事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的水落石出,如果在这件事中发现地方 *** 隐瞒了事故的真相,确实出现了危害中小学生安全的事,我们一定会上报有关机关,对当地 *** 的领导进行处分,并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为了把这个问题调查清楚,公安部根据党中Y国务院的决定,派出了第三个调查组,这个调查组共有四人组成,其中防爆专家两名,王百姓主要负责技术方面的问题。

3、现场疑点重重

杏花村地处位于武功山脉之北,九岭山脉西南,是一个典型的贫困山村,这里的群众有制造烟花鞭炮的传统,他们制造的烟花鞭炮,不仅供应国内市场,而且还远销欧亚的各地,是全国有名的烟花鞭炮之乡。

县里的财政收入,大部分来源于烟花鞭炮产业。发生这样的大的爆炸事故,中Y又多次派来调查组,对爆炸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给省市县各级领导班子压力都很大,听说第三个调查组即将到来,他们就迅速来到设在杏花小学废墟旁的指挥部迎接等待调查组到来。

凌晨2:10,王百姓看到杏花小学“4.6”特大爆炸案指挥部,省市县三级领导坐的满满一屋子,整个指挥部里吸烟的烟火明明灭灭,烟雾缭绕,人们都在焦急的等待着。

刚进入办公室,王百姓就感受到了过分的热情,省里来的领导,越过公安部带队的领导,直接主动伸出了手,首先和王百姓的手握在了一起,大家都以相同的方式向王百姓握手致意。

其实这不仅不符合正常的理解,也让王百姓感到非常难看:他们一个都不认识王百姓!

当地公A机关驻县烟花鞭炮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叫商富江,他首先对杏花小学“4.6”特大爆炸案进行了汇报,在汇报时,商富江不仅再次提出了爆炸是案件的定性语言,而且所介绍的辅助材料也是多倾向于案件,为“定性”案件服务。

很明显,当地公A机关对公A部多次派专家组进行调查,感到了压力和委屈,心中怀有不同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总不能不有所表示,在带队领导的示意下,王百姓代表调查组做了客观公正的回答:

一是公A部派来专家调查组,对这起爆炸的性质进行调查,说明这里面也还有一些东西没有弄明白,在调查组没有拿出意见前,定性是爆炸案件是不恰当的。汇报材料要充分全面,绝不能出现为了某一目的,轻易对一些问题做结论,这样只会给工作造成更大的被动。

二是上级公A机关还是相信大家的努力的,并没有轻易的下结论,否定大家的工作成绩,希望大家能放下包袱调查,配合调查组的工作,随后王百姓向大家宣布了专案组的工作纪律,在调查期间不接受招待参与宴会,食宿费用自己负担。

说完,王百姓抱拳诚恳的说道:“各位,这可是纪律要求,如果违反了是要受追究的,是要砸我们的饭碗的,请大家给予配合!”

虽说王百姓宣布了公A部给他们定的纪律,地方各级领导还是没有离开,而是陪着他们聊起了天儿,交流了对这起爆炸事件的看法。

听汇报,交流意见,弄了整整半夜,王百姓把他们从指挥部送走时,天色已经发亮,王百姓知道今夜是没法入睡,他伸了伸懒腰,揉揉眼,又钻进了指挥部屋内,与另一名专家一起来到杏花小学爆炸案现场。

在爆炸后的残垣断壁上,五年级1班的课桌还摆放的是那样的整齐,似乎能看到学生们挺直腰板,在那儿听老师讲课的情景。四年级一班的黑板上还书写着“蛇与庄稼”,“动植物”等字样,从这些静止的图片上,可以感受到,语文科的老师正在黑板前奋笔疾书,可是就在这时,一个突然而来的爆炸让这些天真无邪的孩子瞬间失去了生命。

倒塌的教学楼是杏花小学的主楼,这是一栋预制板墙体串梁式的砖木瓦房,该校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和教师办公楼都集中于此。爆炸发生后,有数十块预制板被掀落在地,教室的上面还有几根横梁也被震塌,可以说是瓦砾遍地,一片狼藉。

王百姓站在爆炸现场,顿时有了千斤重担,系于一身的感觉,听完当地警方的汇报,从当地警方对现场的处理态度中,王百姓就潜意识的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根据当地警方的调查报告,爆炸发生在教学楼一楼四年级二班的三排至四排之间,但是当王百姓他们来到时候,发现这个爆炸现场已经被当地警方清理干净,地面上平均被清去了10~30厘米深的土层,形成了一个凹坑。

另一位反爆专家看到这个坑后,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对王百姓说:“百姓,这个坑有问题呀?”王百姓点了点头说:“为什么要挖这个坑?又是怎么形成的?”他用脚丈量着坑的面积,再一次自言自语:“为什么要挖这么大一个坑呢?”

二人正围着这个坑进行商量的时候,当地公A机关负责本案的商富江也来了。

王百姓指着地上的坑问:“这个坑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要这样做?”

“是这样的,爆炸发生后,各种垃圾都堆在一起,堆积量很大,如果用人工的方法搬运就会影响抢险速度,为此,我们雇来挖掘机,对现场的垃圾进行清理,才留下了这样一个大坑。”

对这种回答王百姓很不满意,他说:“谁同意你们这样做的?”

另一位反爆专家也说道:“按你们报告中所述,爆炸点就在这个位置,幸存者也都在这片瓦砾之中,你们用挖掘机进行挖掘,不是把幸存者往死里整吗?”

商富江没有想到他们会问出这样尖锐的问题,半天才答上话来:“这个,我们没有想到。。。”

“有人会替你们想到的!”王百姓手指不远处的杏花村口说:“根据汇报材料,爆炸案件发生两个多小时后,抢险人员到达现场,三个多小时后,抢险设备才从远方运送进来,可以说当时现场就围满了遇难孩子的家长和遇难教师的家属,你们用挖掘机进行挖掘式抢险,这些家属能同意?”

那位反爆专家接着说:“这样一来,你们要是敢用挖掘机挖掘,他们不和你们拼命才怪呢!”商富江此时已经是目瞪口呆。

之后,在对当地公A机关的卷宗进行调阅后,王百姓发现,这些卷宗中的询问笔录,惊人的一致。而这是不符合实情的,因为在那样混乱的情况下,目击者的记忆不可能统一。

之后,王百姓将注意力放到了杏花小学的门卫身上,因为门卫是最重要的目击证人,因为据他所说,犯罪嫌疑人黎变全作案前后,他一直跟着他。王百姓让商富江带他找到门卫,让门卫描述一下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过程。

门卫说:“那人(犯罪嫌疑人黎变全)进了学校后,我跟着他走进了四年级教室,也可以这样说,从点燃炸药到爆炸,我一直在现场。”

见门卫肯定了自己在笔录中的陈述,王百姓问:“找校长的人你都要跟着吗?”

“是呀,”

“好,既然你说你跟着他,从点燃炸药到爆炸,你一直在现场,现在我问你是怎么逃生的,你为什么身上一点伤痕没有?而离现场五米远的?为什么会尸首不全?”

这一下可把门卫问住了,再看商富江的脸色一片惨白,额头上还浸出了汗珠。

疑点,还不止于此!

在教学楼前有一座教职工宿舍,后墙正对着爆炸现场,按照“爆炸形成痕迹”的理论,这座宿舍的后墙应该有明显的破损,但是这座宿舍后墙已经用白石灰粉刷一遍。

他站在后墙处仔细观察着后,墙上的白石灰已经被风吹干,隐隐约约露出了一个墙洞的痕迹,王百姓找来工具,把此处的白石灰铲去,发现这是一个刚刚砌好的墙洞。

他把商富江叫来问:“这个墙洞是什么时候砌起来的?”商富江说不知道。

“那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你,一定要弄清楚是什么时候砌起来的,不然我们就让公A部派专家对这个墙进行鉴定。”

商富江再一次把那个门卫找来了,门卫告诉王百姓:“这个洞是抢救时进出挖掘机造成的,后来教职工说墙上有个洞不安全,提出了砌墙的要求,引起了专案组的重视,经过研究,由学校出资把墙都砌上了。”

“你是说砌墙的事,专案组是知道的了?”王百姓回头对商富江说:“你刚才为什么说不知道呢?”

“我真的不知道,可能砌墙的那天不在场吧。”

4、爆炸事故成了刑事案件

从现场勘查情况以及见证者的只言片语中,王百姓感觉到这个爆炸案件并非是普通刑事案件那样简单,他静下心来,翻阅了大量的资料和卷宗,再一次仔细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和当地的老百姓进行了座谈。

通过调查,他心里有了底:这不是一起刑事爆炸案件,而是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

王百姓决定要揭开爆炸真相,他知道一旦真相被揭开,就会有许多人受到处分,这其中还包括一些领导和同行,但是良知告诉他,他不能说谎,他必须实事求是,办案子不能有丝毫私心杂念!

在调查总结会上,王百姓向大家提出了他的疑问:

一是对炸点的疑问,从公A机关所作的询问笔录中看,这次爆炸发生在四年级二班的三排至四排之间,根据“炸点伤亡最重”的逻辑,三排四排的学生应该伤亡最大。可经过复原现场,对学生名单进行排列组合,发现这两排学生伤亡还没有前两排的多,并且没有一个学生死亡。可在教课的老师站在讲台上却被炸身亡。

三四排的地面没有明显炸点,虽然事后已经挖掘机拉去了10-30厘米地面,但是25公斤炸药造成的坑,远不是10~30厘米深,这是为什么?经过对现场考察分析,可以炸点并不是在四年级2班的教室,而是在和四年级二班讲台仅有一墙之隔的楼梯下!

二是根据公A机关的调查得知,黎变全弯着腰,左手拿着一只装满了炸药的啤酒瓶,右手拿着打火机,腰上缠有25公斤炸药,用打火机点燃啤酒瓶中的炸药后引发了爆炸。

25公斤炸药的爆炸量为什么可以把教学楼炸塌,而黎变全的尸体却没有糟到大的破坏呢?按照常规,腰中绑着炸药,炸药爆炸后,身首应该明显分离,可黎变全的尸体为什么是完整的?

三是在教学楼前的教职工宿舍后墙上为什么会有那么明显的一个大洞?为什么不等调查结果结束就去进行修补?为什么刚开始没有人能对此作出解释,而后才解释说是救人时挖掘机造成的,当时的挖掘机站在什么位置?又是在什么角度下造成的?

四是为什么在爆炸后没有对现场进行保护?四年级2班室内炸点,用挖掘机挖去了10~30厘米深的坑,说是为了救人才这样做,为什么要用挖掘机救人?有用挖掘机救人的嘛?是谁的挖掘机?为什么炸点后来会形成平面的?

五是既然这次爆炸没有粉碎性尸体,我们现场拍摄的图片上的一条人腿从哪儿来的?当地警察说是老百姓为了讹诈 *** 从别处找来的,扔在爆炸现场的,那么这条腿是从哪儿来的?又是谁的?为什么没有做DNA化验?

问题一个接着一个的发问,让商富江的头上汗如雨下,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当地 *** 的领导也是一个个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晚上吃饭,商富江找到王百姓,说要交换意见,王百姓说可以,他和商富江一起离开了指挥部,来到附近的一块小树林边,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

商富江说:“王老师,我们这是中国有名的花炮之乡,老百姓以生产烟花鞭炮为主要收入,可近一个月来,我们这儿已经连续发生了七起烟花鞭炮安全生产事故,省里也对这些事故进行了通报,要求 ***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再发生事故就要处理市委市 *** 一班人,谁想到又发生这样的事?”

“发生这种事,我们也非常痛心”,王百姓说:”按你所说,屡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怎么会没有整改?有些人就是利欲熏心,才酿成了今天这种严重伤亡的重大事故。”

“你是不是也认定这起爆炸事故?”王百姓见互相谈得很诚恳,就问他的态度,但是商富江回避了王百姓的问话,他说:”王老师,这起案件办的很扎实,确实是刑事案件,作案人就是黎变全,他的家属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就好像羊是四条腿,四条腿的是羊一样,完全符合作案条件。“

王百姓明白他的意思,是希望自己能在事故或者案件的认定上有所表示。”羊是四条腿,但四条腿的不可能全是羊“,王百姓笑着说:”比如从黎变全家中发现氯酸钾、硫磺和铝粉等物与需现场提取的爆炸物中氯酸钾、硫磺和铝粉成分完全一致,好像黎变全是凶手是板上钉钉的事,错不了。我认为这样不妥,杏花村是有名的烟花鞭炮之乡。这些东西在杏花村很普遍,随便抽查一下都能发现氯酸钾、硫磺和铝粉等涉及炸药的原材料,难道说每个人都有作案嫌疑?”

“那您说是怎么回事?“商富江问王百姓,王百姓淡淡一笑说:”这个问题,我要先向部里的领导汇报后再表态。“

5、王百姓揭开真相

公A部领导再一次召集专家讨论了王百姓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王百姓的判断证据扎实,理论基础牢固,非常可取,同意杏花小学特大爆炸案不是一般刑事案件,其中隐藏着很大问题的结论。就这样,公A部委托王百姓负责杏花小学”4.6“特大爆炸案专案组的工作,全权指挥对案件的侦破。

在和当地领导的碰头会上,王百姓首先对这起爆炸的定性表示了自己意见,他说:”通过走访群众了解到情况,我认为杏花小学特大爆炸案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之所以前期被定性为刑事案件是有原因的。为什么是事故,不是刑事案件?前期又为什么定性为刑事案件?这里面有什么样的原因?王百姓向专案组的同志介绍了他在走访杏花村的村民所听到的反映。

王百姓在村里进行调查时,发现所有村民的口径都是惊人的一致。但有些人的眼神很坚定,有些人却飘忽游离,仿佛有难言之隐。

王百姓和村民深入交换意见,有些人告诉他,如果想知道真相,就去问黎变全的父亲。

王百姓在村里四处走访,才找到黎变全父亲所住的地方。黎变全父亲刚开始只说是自己儿子做错了事,可说着说着就流下了眼泪!

然后黎变全父亲告诉王百姓,是当地 *** 要求他在黎变全有“报复社会心理,引爆炸药造成刑事案件”的证据一栏上签下的字,证明里面是黎变全的厌世书信, *** 让黎父承认黎变全承认他从未见过的书信是真实的。

说到这里,老人家就委屈的大哭了起来,他边哭边对王百姓说:“我知道我儿在这次爆炸事故中有责任,他带着烟卷进了炸药储藏间,这才引爆了炸药,炸死了那么多娃娃,可他不是故意搞爆炸的!这两天不明真相的村民们见到我们,就像见了瘟神,没有一个不唾骂诅咒的。我儿媳妇承受不了压力,回了娘家,扔下我一个人带着孙子在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呀?”

听着老人家的这番话,王百姓更加感到吃惊:“老人家,你说了黎变全的媳妇回了娘家吗?他不是离婚了吗?”

“哪有的事儿?我儿子没有离婚,过着好着呢!我儿子是村里小学的教师,知识分子,媳妇是高中毕业,也是知识分子,两人恩爱过了大半辈子,别说离婚了,就是吵架也没有过几次哦。”老人家说起来儿子和儿媳妇的感情又哭起来。

老人家越哭越伤心,两行老泪潸然而下,王百姓拿起毛巾递过去,问道:“那你儿子没有下海做生意了?”

“对,他从来没去过。”

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加上了黎变全的父亲的描述,爆炸事故的真相基本明了,为防止出现意外,王百姓要求立即对商富江采取强制措施,同时紧急传唤杏花小学的门卫。

商富江垂头丧气的坐在预审室的椅子上,无精打采的说:“王老师,你问吧,我服了你了,你问啥我说啥!”

王百姓从审讯桌后面站了起来,按着商富江的肩膀说:“老商,你也是老公A啊,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别说了,都怪我忘了人民公A的神圣职责,我对不起身上这身警服和头上警徽。”

杏花小学的门卫也做了相应的供述,根据他们的供述,王百姓复原了爆炸发生的过程:

4月6日上午,杏花小学四年级3班的半工半读课,由班主任黎变全带领全班同学为一批半成品的鞭炮插炮捻,中午11点的时候炮捻用完了,还有一部分半成品鞭炮没有插上炮捻。黎变全找到同时也是火药保管员的门卫领炮捻,门卫就打开了楼梯下的储藏室,这里储藏着火药和炮捻。

进入储藏室的时候,门卫发现黎变全嘴里叼着烟卷,就让他把烟卷掐灭,并把烟头扔在储藏室外面,谁知道黎变全是学校里有名的吝啬鬼,因为香烟没有抽完舍不得扔掉,掐灭后装进了口袋里,哪知并没有彻底掐灭。

这样一来,就把火种带进了储藏室,引燃了储藏室中的炸药,造成了惊天爆炸案。

其实,当事人也就是门卫在事后向警方作了交代,楼梯下的储藏室里确实藏有爆炸物,过程非常简单,如果不是人为掩盖,根本就不会造成错案。简单的不需要做任何调查就一目了然。但是,为了掩盖真相,商富江颠倒黑白,通过虚假取证、伪造现场的手段,把事故办成了案件。

而通过模拟爆炸试验,王百姓找出了教职工宿舍后墙那个洞的来历: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把楼梯间的铁门冲向厚墙,造成的墙体破损,产生了一个大洞。

说起这起事故的调查,几年过去了,王百姓还记忆犹新:“尽管我的调查报告还不到位,并且一直为此对自己进行责备,党和 *** 还是实事求是的做了定性和处理,不仅依法追究了商富江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而且从省里到地方各级 *** 都有一大批干部因此葬送了前程。”王百姓在接受作者的采访时说:“这一次的处理可谓是建国几十年来最厉害的一次,对扭转整个中国安全生产形势,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同时也表明了中国 ***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

下面的这个版本,来自于《中国刑事警察》杂志于2001年12月15日(2001年06期)发表的一篇论文,原题目:偏执狂的报复。作者李林海,是江西省万载县公安局民警。

从该篇论文当中可以看到,李垂才作为凶手的证据十分充分!但事实真相,果真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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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狂的报复——万载县“2001.3.6”李垂才爆炸案

2001年3月6日11时20分,江西省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小学一幢两层教学楼在一声剧烈的爆炸声中轰然倒塌,四间教室顿时夷为废墟,造成43人死亡,27人受伤。案件发生后,在公A部专家组的具体指导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组织精干警力,分兵几路,全面细致地展开了调查取证和现场勘验工作。在短短的54个小时之内就查明了案情,获取了全部证据,现场炸死的李垂才定了罪,将案件一举破获。

“3.6”爆炸案的特点

犯罪现场的特殊性

“3.6”特大爆炸案犯罪现场不是普通的侵害客体,而是一座拥有293名学生、16名教师的村级小学。案件的发生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为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和负面效应。

犯罪人精神状态的变异性

犯罪人李垂才在童年时代,是一个聪明乖巧的好孩子,后来由于生活经历的坎坷,经受不住人生中的打击和挫折,性格逐渐发生变化。

2000年初,李垂才开始思维上出现障碍,行为变得怪异。经常将自己关在家中几天不出门,有时又会站在屋后山坡上呆望着天空自言自语,书写的材料也是语无伦次没有逻辑性。他无故怀疑村里有一帮人串通起来迫害他,反抗和报复之心表现得特别强烈,经常出现兴奋躁动、情感失调、注意力涣散、狂躁不安、行为反常等现象,主观意识和行为能力难以自控。案发时,经过鉴定,李垂才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

主现动机的综合性

虽然李垂才实施犯罪所侵害的对象是学校及其学生,但是,促使其产生犯意的内在动机却不是因为校方的过错所致。他的犯罪主观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性的,是他这一生中的挫折和打击的综合产物。

一是第一次婚姻的解体给他心灵上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创伤;

二是第二次婚姻的失败给他留下了被侮辱和被欺骗的感觉;

三是与邻居家的债务纠纷一直得不到解决,感到被人欺侮而绝望;

四是因家庭生活困苦,连起码的生活要求都无法得到满足,觉得生不如死。

正是由于这四个方面的原因,促使他心理发生变态,精神扭曲,产生一种被迫害的妄想思维,认为人人都在陷害他、折磨他,害得他“家破人亡,孤苦零丁”。因此,他痛恨大家,痛恨社会,发誓要报复不特定的多数人。这样,促使他到人群密集地制造恶性爆炸案件的犯罪动机便产生了。

犯罪过程的长期性

从李垂才的自写材料中可以看出,李垂才的犯罪动机始于2000年7月份,实施犯罪的时间为2001年3月份,中间有近一年的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有两个原因:一是李垂才的精神病有一个逐步加重的过程。刚患病时,李垂才尚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后来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病情日益加重,到最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意识和行为时便实施了犯罪;

二是李垂才在整个过程中,一边准备爆炸用的材料预备犯罪,一边等待“县大人”来“救苦救难”,帮他“申冤作主”。这两种矛盾心理交织牵扯,他的内心经历了长期的激烈斗争,直到最后彻底毁灭才泄愤爆炸。

作案手段的习惯性

一般来说,精神病患者犯罪,作案手段大多是使用原始的直接的暴力行为。“3·6”爆炸案件则不同,李垂才使用的是其自身早已掌握并且十分熟练的配硝技术进行作案,这种作案手段完全是他习惯性技能的表现。李垂才17岁就开始学习配硝制作花炮引线的技术,熟练后,便自己办了个制引加工厂。从原材料的购置到硝的配制和引线的加工,全套生产工序都是由他一个人完成,一干就是十几年,可谓是精通在行。所以,在他偏执性思维指导下,自然就习惯性地选择了这种作案方式。

犯罪结果的残忍性

由于李垂才患的是偏执性精神病,因而他对事物的判断是固执的、妄想的,他不能从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去思考问题,一旦产生犯意,便不顾一切、不计后果,说到做到。

案发前,李垂才扬言“我一百斤银硝粉,舍身炸光杀光,最少也要炸死他们几十个人,报仇雪痛恨”。在这一犯罪动机驱使下,他制造了这起死亡43人,伤27人的爆炸惨案。其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影响之恶劣令人展惊。

侦破“3.6”爆炸案的成功经验

快速反应、分析准确是侦破案件的关键

案件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反应迅速,纷纷从各自的工作岗位奔赴案发现场,积极主动地开展清理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及时稳定了群众的情绪,为侦查人员开展案件侦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侦查人员在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和现场访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很快作出精确的判断:

一是确定了案件性质,认定这是一起人为的特大爆炸案件;

二是确定了侦查方向。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所要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其犯罪动机是仇恨社会、报复社会,并且犯罪具有配硝制引技能;

三是划定了侦查范围。断定犯罪人在引爆后没有足够的条件逃跑,应是现场死者之一或者伤者之尸,并且犯罪人熟悉校内情况,应属校内人员或学校附近村民作案。

精确的分析判断为侦破案件提供了依据,使侦查工作抓住了战机,避免了走弯路。

深入调查、全面取证是侦破案件的基础

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顶着群众中的各种非议,他们冒着大雨首先围绕现场的不明尸体展开调查和辨认。在确定不明尸体是本村老屋岸组的村民李垂才后,即全力以赴开展定向调查,很快查明了李垂才的基本情况,而后兵分两路,一路调查李垂才的当天活动情况和与外界的关系一路对其住处进行搜查。调查发现:

(1)李垂才曾因婚姻纠葛和债务纠纷与他人发生过矛盾,干是就怀疑当地村民联合起来迫害他,由此怨恨大家,扬言要报复社会。这足以证明李垂才具有作案动机。

(2)李垂才17岁就开始学习配硝制引技术,具有用鞭炮原材料配制火药的技能。同时,在李垂才住处搜查到大量的制引原材料,地上也有已配制好的火药残留物,证明李垂才具有作案技能条件和原料及工具条件。

(3)案发当天10点多钟,有人目睹李垂才用自行车驮了两编织袋东西从家里出来往芳林小学方向而去,半路上有两个正在地里干活的村民也证实了这一点,时左右在学校大门口也有人亲眼看到。部分师生证明:有一30多岁的男子用自行车驮了两袋东西从大门进来经过操场,而后把袋子提进三年级教室,点燃袋中伸出来的引线,即发生爆炸,这时正是11时20分。由此证明李垂才具有作案时间。

通过深人细致的调查,所有的证据都能紧密相连,一环扣一环,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完全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认真勘验、容观鉴定是侦破案件的保证

公安部、省厅专家,市局、县局技术人员都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对侦破工作倾注了极大的热忱。他们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对犯罪现场和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反复、认真、细致的勘查,客观地进行科学鉴定为证实案件事实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一是通过勘验,证实李垂才家散落在厅堂地面上的火药与现场爆炸残留物检材,在种类成份、结构、比例上都完全一致,从技术上进一步证实李垂才具有作案工具方面的条件;

二是通过鉴定进一步证实现场无名尸体就是李垂才,说明李垂才具有空间位移上的作案条件,由此证明师生所看到的点燃引线制造爆炸的人就是李垂才;

三是通过文字鉴定,证实从李垂才家中提取到的扬言要报复社会的书写材料就是李垂才所写,证明李垂才具有制造爆炸报复社会的动机四是通过侦查实验,证明李垂才作案时所用的硝量、种类与“3·6”案件现场的爆炸状态相对应等等。正是由于各路专家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案件性质的认定准确无误,为认定李垂才犯罪提供了铁的证据。

侦破“3.6”爆炸案反思

基层基础工作问题

李垂才走向犯罪道路绝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有着十分明显的因果关系。然而,李垂才从发生犯罪的因果关系,到产生犯罪的动机,到3月6日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这期间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间。在这一过程中,李垂才的各种矛盾纠纷和性格的变异都充分地暴露在我们的基层组织面前,因果关系暴露无遗。如李垂才因婚姻纠纷而打造了一把大刀欲行凶杀人因债务纠纷与欠债人大打出手,砸烂对方电视机因精神失常荒废自家责任田多次扬言要制造爆炸事件等等,这些问题都没有引起基层公安机关、当地 *** 和基层干部的重视,致使这些矛盾和纠纷没有得到及时的发现和调处,没有将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以消除隐患。由此可见, *** 和公安的基层基础工作都有待加强,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教育管理和设施问题

一是学校的设施过于简陋。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校园建筑质量较差,围墙不像围墙,大门不像大门,很难达到“闲人莫人”的效果,这就给犯罪分子有空子可钻。教学楼是一幢二层砖木混凝土结构楼房,做工粗糙,楼板全是预置水泥板拼凑而成,结构松散一旦遇到振动容易散架,所以,死亡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被预制板压死的。

二是学校的管理十分混乱。既没有设定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也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附近村民可以随意进出学校而无人问津,学校大门形同虚设,这就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三是学校因受经济利益驱动,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曾多次组织未成年学生从事烟花鞭炮加工作业,以致干全校师生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加工等闲视之,失去了应有的警觉性,致使李垂才提着两袋火药在校园内大摇大摆也无人过问。

教师的素质问题

李垂才用自行车驮着两袋火药进人学校后,先后有几名教师看到,但没有一个教师上前质问或劝阻,任其畅通无阻,来去自如,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和责任心。特别是三年级班主任邓某某,亲眼目睹李垂才将两袋与教学无关的不明物提进教室也没有果断阻止。当李垂才用打火机点燃引线时,邓老师不是积极地采取处置措施,而是消极地逃跑,以致爆炸发生。可见教师的安全意识不强,警惕性不高,素质有待提高。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问题

“3·6”爆炸案件中,李垂才用来制造爆炸的火药是利用烟花爆竹原材料配制的,其主要成份是氯酸钾、铝粉、硫磺、炭粉。其中氯酸钾、铝粉、硫磺均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运输和售销上,国家都有严格的操作规定。然而,李垂才开办的一个无任何经营许可证或合法证明的家庭小作坊却可以随意购买到这些易燃易爆原材料,这不能不说明有关部门对此的管理还存在着盲区或死角,以至于犯罪分子有空子可钻。所以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迫在眉睫。

现在,给出“巍言耸听版”万载县芳林村小学爆炸案真相!到底是不是真相,大家自己去看。

右上角,为公安部八虎之一的爆破专家高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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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给出公安部第一调查组,即以爆炸专家高光斗为首的调查组给出的结论:

3月7日,公安部刑侦八虎之一的爆炸专家高光斗与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傅政华、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所所长任嘉诚、公安部法医处副处长王坚、公安部爆炸处处长田保中等组成的专家调查团赶到现场。

经过调查发现,遇难的人中,除了无辜的学生和教师,那个校外人员的疑点最大。这个人叫李垂才,是芳林村的村民。李垂才的炸伤和烧灼是死难人中最严重的。

根据高光斗的计算方法得出的结论是:爆炸虽然相当于20公斤烟花爆竹药,但这种烟花药威力小,爆速比一般工业炸药低10倍左右,爆炸产生的粉碎作用小,所以处于爆炸的中心点的李垂才得以留下全尸。爆炸产生的气体把一楼教室的墙壁摧倒,致使二层楼体塌陷下来,遇难的师生绝大多数不是被炸药直接炸死,而是被砸死的。

法医的检验结果也在客观上为高光斗提供了佐证:李垂才的左臂内侧和左胸部有对称性创伤,说明爆炸时,炸药包接触他的左臂内侧和左胸部。

与此同时,当地侦查员也搜集到了李垂才的嫌疑线索。首先,幸存的代课老师邓成保提供,爆炸发生前,他正上课,第三节快下课的时候,李垂才来到教室门口张望,他手里提着两个编织袋东西。邓老师两次赶他走,他不但不走,反而进了教室,把两个袋子放到课桌上,掏出打火机就点,爆炸发生了。

幸存的三年级学生张国云、张树根等也提供了与邓老师相一致的情节。另一名学生李小春也证实,爆炸发生前,他看见自己的叔叔李垂才在学校。再有,案发前,李垂才从家里到学校两公里的路途中,有4个目击者,他的自行车货架上醒目地放着两个大编织袋,其穿着、编织袋规格、装物程度都与爆炸现场、代课老师邓成保以及学生李小春提供的情况相一致。

侦查员还在李垂才的家里发现了一些纸片,上写着:“我100斤硝粉……”、“炸他100人……”、“报瞅雪恨……”等字样,证实他有作案动机。李垂才家境比较困难,其妻离家出走后,他与邻村一个女子恋爱未成,情绪更加低落,有怨天尤人的情绪流露。

虽然高光斗等专家给李垂才定了位,各路侦查线索也给李垂才作案初步定了性,但此时媒体却与调查团专家们的结论唱起了反调。

这起爆炸案件死伤人众多,又都是小学生,自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全国30多家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现场采访。由于前期案情尚在调查之中,记者们的采访受到多方限制,于是他们转而普遍采访村民。万载县潭埠镇是著名的花炮之乡,芳林村家家户户制造花炮也是事实。

于是,媒体的焦点转向了学生做花炮上,一些村民对爆炸原因妄加猜测,致使报道越来越多地渲染,诸如:“为了勤工俭学,学校要求学生在学校内作花炮。每个学生有定量,完不成定量还罚跪”等。

当地有关单位也没及时把高光斗等专家的检验结果以及侦查进度告知记者,以矫正媒体报道的口径,导致“学校要求学生在课堂里作花炮导致爆炸”的猜疑性报道越“炒”越火爆,甚至一度形成了舆论压专家判断的局面,使已经现出端倪的案情,被蒙上了一层雾水。

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领导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指示公安部进一步调查。于是,公安部又另外召集一些专家,派出了第二个调查组赴江西,重新展开调查。

由于这个调查组个别技术人员坚持“李垂才如果是凶手,尸体就不会完整”的观点,并采用听取村民说法的不科学做法,在客观上又为高光斗等专家们作出的推测结果加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第二个调查团的专家们反复检验,综合各种线索和调查结果,最后,支持高光斗所在的第一个调查团结论的专家意见占了上风,案件性质得以“盖棺论定”。就是李垂才制造了这起惨案。

2

高光斗是公安部爆破专家,按理说王百姓能看出来的,他也能看出来。

而还有一位爆破专家,也完全能够看出来真相,但他的姓名始终不清楚。能够在此时来此处的就那么几个人,不是“他”就是“他”!

实际上,从比较分析来看,李垂才是精神病人并且作案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从李垂才的尸体状况上可以看出来,很明显即使是高光斗的报告,也承认李垂才是全尸。

而他的判断是李垂才把二十公斤烟花炸药抱在怀里爆炸,造成了墙的倒塌而李垂才是全尸。这不符合我的常识。

我小时候有个小伙伴,他弟弟抓住一根“二踢脚”点燃,他看见了夺过去刚要扔出去,“二踢脚”爆炸了,他的中指少了一截!

现在,高光斗说有人怀抱二十公斤烟花炸药爆炸而留下全尸,我是不会相信的!

因此,综合过去三天的三篇文章中的资料,我可以对这起案件做出如下判断:

1、李垂才是事故第一责任人,但不是凶手,爆炸案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2、高光斗和另一位爆破专家,是和当地公安机关沆瀣一气了,并没有按照事实做出判断。

3、王百姓的定性是准确的!

下面,附上“3.6”万载县芳林村小学爆炸案时间表!

最后再多说有一句,王百姓在2006年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我认为实至名归。而高光斗从2002年到2019年我再也没有在任何案例集或者公开报道中看到过他的身影,直到2019年国庆时,北京市公安局将老人请来,看得出精神状态还是很好地。

而公安部的第二专家调查组爆破技术负责人按理说是应该和高光斗一样权威,甚至超过他,那就只能是一个人,因为刑侦八虎当中还有一人极善于破爆炸案。但没有查到资料,我不会说他的名字,只能说是怀疑。

看得出高光斗老人状态很好

至于我的推理与总结是否是正确的,那就得各位读者评判了。但无论如何,文初的视频不是事实,这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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