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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你的爱没有时差(我怕不够时间好好来爱你)

我就这样不管不顾嫁人了。

2010年—2017年是属于余文乐和杨千嬅的七年,这七年他们拍了三部电影。这七年,也是属于我和我的志明的七年。

有时总觉得,爱意若是十分满,我们可堪称从未爱过。但好在你的目光掠过世间万物,最终也还是停留在我这里。

1.

阿乐结婚了,还有了儿子Cody。戏里的张志明和余春娇,现实生活中终究还是没能修成正果。

我给我的张志明发消息,我说,梁志明,幸好你还没有结婚,反正你结婚我是不会去的,我只去参加你的葬礼,送你告别这个美丽又遗憾的旧世界。

梁志明一顿呸呸呸之后,发过来一个摸头的表情。紧接着一本正经发过来一句,嗯,我的婚礼你必须得参加。我不以为意。紧接着,他又丢过来一句,你不来我和谁结婚?

于是,在张志明和余春娇婚礼后的第七天,我和梁志明结婚了。我觉得我一定是疯了,我怎么能嫁给“渣男梁志明”呢?何况我明明长久以来都是一个嚷嚷着不婚和丁克的傲娇小公主啊。

但事情的确发生了。看着结婚证上的大头照和两个硕大的名字,我一时之间缓不过来。我有种自己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明明眼前这个人当我男闺蜜好多年,怎么突然一下子就成为我的法定老公了呢?

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要么,就是我暗恋他多年的事“东窗事发”了。从民政局出来,我下意识开溜。梁志明不慌不忙开着车不远不近跟在我 *** 后面。

2.

结婚的仪式感简单到令人发指,只需一个简单的戳就够了。但结婚后的每一步,才是真正令人头大的事情。首先,我们还没有买房子;其次,我们没有办酒席,这一关在我那个传统无比的家庭里压根就过不了。最重要的是,我根本想像不到我父母一夜之间得知我闪婚的消息会作出什么反应。

三天搞定房子,梁志明穿西服打领带揣着结婚证和房产证坐在我家客厅里。我妈意料之内的很高兴,毕竟她这几年一直担心我剩下。倒是我爸,千杯不醉的一个大男人,破天荒头一遭喝醉了,拉着志明把我小时候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数了个遍。

说要“以酒试女婿”的是我爸,最后喝趴下的人也是我爸。

我费劲吧啦把梁志明扛回我的小出租屋,他满脸潮红,显然已经不认得我是谁。

我看着眼前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还是不敢相信我们真的结婚了。毕竟,我跟他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我夜里几乎不睡觉,他嗜睡如命。我吃饭潦草应付,他必须花两小时的时间来挑选外卖。我只想当一条咸鱼,躲在角落里尽量隐蔽的活着,而他事业心蒸蒸日上,出国不到一年就爬到了纽约harry winston首席珠宝设计师的位置。

3.

我和梁志明认识也差不多七八年了,七八年间我换过三个手机,每个手机的输入法都记得他的名字。

他的真名写起来极其复杂,打出来也极其复杂。但每次只要我连贯输入那三个拼音,输入法自动弹出他的名字,在序号1里。

这已经不是一个手机还能设置快捷键的年代,更何况也没有多少人热衷于打电话了。但是为了能够让他排在我通讯录第一位,我还是将他的备注设置成“Almost lover”,这一点我从未跟他提过。

“Almost lover”是个好称谓,既可以看作是“恋人未满”,又可以理解成“无缘的爱人”。

认识他是大二军训,他剪一头好看的板寸,无数小姑娘偷偷给他递小纸条,上面写着qq、微信,大胆一点的甚至直接写了电话。初次见到梁志明的小姑娘,都会被他那张人畜无害的脸欺骗,觉得他踏实又可靠。

我一眼识破他本质,但我也和其他人一样,一眼相中了他。

其实他是闷骚体质。军训的时候,他一边凭借干净帅气的外表吸引无数小姑娘的目光,一边和新来的教官姐姐发展地下恋情。

教官姐姐长相普通,而且拒绝婚前性行为。军训一结束,她就回部队了。我以为他俩要掰了,没想到这段恋情还是不温不火地持续着。

当时已经被他当作好闺蜜的我不是没问过:“你到底喜欢她什么,摸不着也睡不到的。”因为我觉得,这对他这种肉食动物而言实在是太为难。梁志明说不知道,只是日子太无聊,凑合过吧。

我顺势开口,梁志明要不我们恋爱吧,他反问我,为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个渣男,我喜欢暧昧和搞地下情,饰演各式各样的角色让我觉得人生充满了挑战性。

我说那我要求和你发展地下情,至少地下情有个名分啊。他不以为然,地下情还不如偷情 *** 呢。我说那好吧,我选择暧昧。

说是暧昧,其实和恋爱有什么分别呢,今天我做了什么吃了什么几点去哪里,哪个男生对我献殷勤了,他了如指掌。他的确从未对我提过任何要求,但我在他面前,自我约束能力一流。

4.

梁志明和教官姐姐果然不长久,他后来又换了好几个对象。大概是我曾经在爱情里像个老妈子一样培养出了无数个渣男,又大概是他性子太过寡淡,体内住着一个渣男(他总喜欢自诩为渣男)。

总之,忽然有一天,我们对彼此的昵称就变成了志明与春娇,她嫌我的姓氏配春娇这两个字太难听,于是直接爽快地将备注打为“余春娇”。

我们一起去蹦迪,英国基佬朝他瘦弱的小身板投来挑逗的目光,他把手机藏在桌子底下悄悄给我发信息说不自在。我那句“走不走”还没打完发送过去,他就拉着我的手溜出了夜店。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吸引力真的很奇妙,以前我是做事绝对不能一心二用的人,后来我可以一边跟他聊天一边做其他任何事情。

那是怎样一种心情呢,就是希望把对方的时间填满,让他不要有一分一秒的时间去想别人。别人多看她一眼,我觉得是想跟我抢。

大学我们浪了四年,毕业以后接着浪。他来我工作的城市小住一个月,每天花两个小时躺在我床上点外卖,晚上散步、喝酒、撸串、泡吧。

别看我现在说的好像爱他爱到死去活来,当时那几年,我可是克制隐忍得几乎不露痕迹呢。即使是偶尔开启的荤段子,也是适可而止打着哈哈略过去。

他毕业后的日子很无聊,当了几个月摄影师,做了几个月文案,都觉得不开心,跑来我的城市找工作,最终也铩羽而归。

他回去以后,有一次我喝醉酒,忍不住给他打了个电话,一开口就泣不成声:“我多么希望你对这座城市仍心有不甘,这样你就会突然出现,因为现在我终于有时间陪你了。”他低声笑笑:“万一某天我又突然出现了呢。”

这个渣男,会撩妹了不起了?我挂断电话当即低声咒他。

5.

事实证明他当时真的只是想撩拨我一下,因为他很快就出国了。没有事先跟我打招呼,当然我是很生气的。我甚至没去机场送他。他落地纽约,才简单给我报了个平安。

他走后我的日子愈发无聊,为此我一直在努力探索生而为人该有的快乐,因为过去我得到的快乐太稀薄。

我瞬间好似茅塞顿开,想要放下那些条条框框。我也跟有好感度的男孩子打嘴炮,也同时跟好几个男人暧昧,但谁都不爱。这样一来,我好像真的过得更开心了。

我的确活成了他曾经给我的圣诞祝福里的样子,他曾说:“既然你不喜欢自己是春娇,那就努力活成志明遇到另一个春娇吧。”

中间不联系的那一年,我一直活得像另一个张志明。唯一不同的是,每次恋爱我总过分用力,当成最后一次恋爱来爱。除了把人吓跑,再无所得。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年他过得并不好,辗转在纽约各大餐厅的厨房,画废了一张又一张稿纸,在国外接受工匠训练,每天蓬头垢面地早出晚归。

后来我们断断续续交谈,他和我讲起这些,也会把他新设计的作品给我看。我觉得,我内心平静了许多,不再执拗地想知道自己是否爱他,而他又有没有对我动过一点点心了。我甚至不再在意,他是否知道这几年我如此爱他。

我是天生的悲观主义者。悲观主义者认为世间不存在永恒之物,爱一个人是有期限的。我们生平所做的每一点努力,不过都只是在延长爱的期限。除此之外,我们什么也改变不了。就停留在此刻吧。

我以为我当真如此洒脱呢。直到他说,“我的婚礼你不来我和谁结婚?”我心里某种东西的确刹那间破碎。我就这样不管不顾嫁人了。

没有戒指气球,没有香槟玫瑰,没有亲朋好友见证,我成为了 *** 。

6.

睡醒后的梁志明开始耍无赖,嚷嚷着为什么我的结婚证不见了,这样以后会很麻烦。我一把抢过他手里属于他的那个红色本本,找不到剪刀,只好用尽力气想要撕开它。

梁志明抱我个满怀,同时还不忘取笑我:“你几岁了,还这么蠢。”眼看我快要哭出来,他突然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玩意。

是一枚戒指,上面安着一枚纽扣,纽扣的扣眼里镶满了细小的碎钻,亮晶晶的。他一边给我带戒指,一边喃喃自语。

“那时候我太惨了,衣服扣子掉了自己不会缝,也没钱买新衣服。那天我去店里缝扣子,店家正在听的就是《Almost lover》。”

我刚要回应他,他接着说:“那会我觉得要是能把你变成一颗扣子也挺好的,这样我去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能戴着你了。”

感动之余,我觉得自己好像被套路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啊。谁叫我对渣男的土味情话如此没有抵抗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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