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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棚户区改造叫停了(沧州棚户区改造名单)

近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了关于沧州三个住宅项目的最新审批文件,这三个项目的受关注度都比较高。文件分别为《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运河新村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东华锦园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华·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大运河新村为强家坟村、赵庄北队、南川楼的回迁安置房,为异地安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迎宾大道以西,银川路以北。项目总投资1650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8540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3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600.00平方米。规划建设8栋18/-1F住宅及22栋12/-1F住宅。该项目计划2020年2月正式启动,预计2023年1月底竣工。

东华锦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新华区长芦大道西侧、永济路北侧。项目总投资606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190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655.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797.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858.32平方米。该项目计划2020年4月正式启动,预计2023年3月底竣工。

东华锦园是由沧州市 *** 批准的第一个限价商品房项目。项目位于沧州市新华区长芦北大道与永济路交叉口北行300米,长芦北大道14号。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于去年11月开始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申请项目即为东华锦园。

新华·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项目总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了调整,项目变更后总占地面积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核减61536.99㎡。其中总建筑面积、商业面积、配套公建建筑面积减少,原规划小学建筑面积取消。

项目变更后总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215450㎡(合323.18亩,不含小学用地)。总建筑面积651100.03㎡,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15133.03㎡、地下总建筑面积135967.00㎡。建设内容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490329.14㎡,商业建筑面积13967.43㎡,配套公建建筑面积6194.65㎡,幼儿园建筑面积1984.51㎡,值班室建筑面积56.99㎡,不计入容积率面积2600.31㎡。地下部分:地下车库面积88286.98㎡,地下储藏间面积47680.02㎡。项目变更后总占地面积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核减61536.99㎡。

新建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33422.6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6458.56㎡,地下总建筑面积6964.08㎡。建设内容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21105.34㎡,幼儿园建筑面积1980.78㎡,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112.31㎡,车库人员疏散楼梯建筑面积260.13㎡。地下部分:普通车库建筑面积2061.55㎡,储藏间建筑面积2401.55㎡,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2342.35㎡,其他建筑面积158.25㎡。

文件全文如下: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运河新村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运河区行政审批局、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

报来的由沧州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大运河新村项目节能报告》和北京国宏英杰国际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运河新村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报告》(国宏英杰咨询字〔2020〕0084号)收悉,经研究,审查如下:

一、原则同意沧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大运河新村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迎宾大道以西,银川路以北。项目总投资1650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8540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3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600.00平方米。

三、项目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采用了国内较先进节能技术,选用的设计方案和节能措施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15和《河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的要求;建筑材料无淘汰落后产品,能源供应与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相适应,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和结构基本合理,项目外墙选用的保温技术是目前大力推广的建筑保温节能技术;主要耗能设备符合GB50336-2018、GB50555-2010、GB50034-2013、DB13(J)/T113-2015等国家能耗标准要求,选型经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和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对照,没有采用淘汰的落后设备现象;取暖采用沧州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集中供暖,由迎宾大道就近接入一条供热管网,室内采暖系统采用地板辐射方式,热效率较高。在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前提下,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四、该项目计划2020年2月正式启动,预计2023年1月底竣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920.35tce(当量值),新增能源消费总量为2512.18tce(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316.32万kWh,年用水量19.45万T,天然气用量23万m³/年,年用热量36702.72GJ。项目建成后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8.23kgce/㎡·a,能够满足运河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纳入运河区能耗增量指标管理之内。

五、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年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10%及以上的,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确保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深挖节能潜力,努力降低能耗。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东华锦园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新华区行政审批局、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的由沧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东华锦园项目节能报告》和河北佳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东华锦园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河北佳佰咨询字〔2020〕04004号)收悉,经研究,审查如下:

一、原则同意沧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东华锦园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新华区长芦大道西侧、永济路北侧。项目总投资606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190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655.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797.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858.32平方米。

三、项目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采用了国内较先进节能技术,选用的设计方案和节能措施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15和《河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的要求;建筑材料无淘汰落后产品,能源供应与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相适应,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和结构基本合理,项目外墙选用的保温技术是目前大力推广的建筑保温节能技术;主要耗能设备符合GB50336-2018、GB50555-2010、GB50034-2013、DB13(J)/T113-2015等国家能耗标准要求,选型经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和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对照,没有采用淘汰的落后设备现象;取暖采用沧州昊天节能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集中供暖,由长芦大道就近接入一条供热管网,室内采暖系统采用地板辐射方式,热效率较高。在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前提下,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四、该项目计划2020年4月正式启动,预计2023年3月底竣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32.02tce(当量值),新增能源消费总量为2689.93tce(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514.73万kWh,年用水量10.96万T,天然气用量28.30万m³/年,年用热量22150.87GJ。项目建成后住宅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3.01kgce/㎡·a,商业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9.44kgce/㎡·a,配套公建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1.58kgce/㎡·a,能够满足新华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纳入新华区能耗增量指标管理之内。

五、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年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10%及以上的,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确保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深挖节能潜力,努力降低能耗。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华·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新华区行政审批局、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报来新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沧新审批初审转报字〔2020〕8号)和《新华·三里家园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新华·三里家园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沧州市新华区京沪铁路以西、交通大街以东、永济路以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原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215450㎡(合323.18亩,不含小学用地)。总建筑面积712637.0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04203.58㎡、地下总建筑面积108433.44㎡。

建设内容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496983.83㎡,商业建筑面积82702.48㎡,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1475.89㎡,小学建筑面积2272.04㎡,幼儿园建筑面积769.34㎡。

地下部分:地下车库面积108433.44㎡。

项目变更后总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215450㎡(合323.18亩,不含小学用地)。总建筑面积651100.03㎡,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15133.03㎡、地下总建筑面积135967.00㎡。

建设内容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490329.14㎡,商业建筑面积13967.43㎡,配套公建建筑面积6194.65㎡,幼儿园建筑面积1984.51㎡,值班室建筑面积56.99㎡,不计入容积率面积2600.31㎡。

地下部分:地下车库面积88286.98㎡,地下储藏间面积47680.02㎡。

项目变更后总占地面积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核减61536.99㎡。

新建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33422.6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6458.56㎡,地下总建筑面积6964.08㎡。

建设内容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21105.34㎡,幼儿园建筑面积1980.78㎡,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112.31㎡,车库人员疏散楼梯建筑面积260.13㎡。

地下部分:普通车库建筑面积2061.55㎡,储藏间建筑面积2401.55㎡,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2342.35㎡,其他建筑面积158.25㎡。

四、项目总投资为250000万元(变更前为198390.00万元), 其中项目资本金6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新华·三里家园项目变更申请报告》、新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沧新审批初审转报字〔2020〕8号)、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华·三里家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沧新发改社稳字〔2020〕5号)、河北鑫易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华·三里家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鑫易林咨询字〔2020〕0415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七、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 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严格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因素。

八、根据《沧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沧政办字〔2019〕14号》文件和《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沧政办字〔2019〕46号)文件规定,该项目为联合审批项目,请你单位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人防消防、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 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 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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