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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曹操、曹丕父子二人,愎谏违谋,荼毒生灵,诛戮忠良,以逞愚忿,亦何颜面瞬息世间哉!天道难知,善恶不相掩,其诛戮太重,益失民望。曹丕、曹叡虚封宗室,后君又大权旁落,无德泽以自恃,终至禅代。
《魏略》:后太祖病困,自虑不起,叹曰:“我前后行意,于心未曾有所负也。”
《英雄记》载曹操所作董卓歌,辞云:“德行不亏缺,变故自难常。郑康成行酒,伏地气绝,郭景图命尽于园桑。”
孙盛《杂记》载曹操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曹操所诛杀俘虏、屠城。《三国志•魏书•于禁传》:禁曰:’诸君不知公常令乎!围而后降者不赦。’”
1.张超及家属。《三国志•魏书•张邈传》:邈从布,留(张)超将家属屯雍丘。太祖攻围数月,屠之,斩超及其家。邈诣袁术请救未至,自为其兵所杀。
2.韩胤。“(吕)布亦怨(袁)术初不己受也,女已在涂,追还绝婚,械送韩胤,枭首许市。”
3.吕布、陈宫、高顺。《资治通鉴》:(曹操)乃引沂、泗灌城,月余,(吕)布益困迫,临城谓操军士曰:“卿曹无相困我,我当自首于明公。”陈宫曰:“逆贼曹操,何等明公!今日降之,若卵投石,岂可得全也!”。“宫请就刑,遂出,不顾,操为之泣涕,并布、顺皆缢杀之,传首许市。”
4.审配。《后汉书•袁绍传》:操谓配曰:“吾近行围,弩何多也?”配曰:“犹恨其少。”操曰:“卿忠于袁氏,亦自不得不尔。”意欲活之。配意气壮烈,终无和桡辞,见者莫不叹息,遂斩之。
5.沮授。《三国志•魏书•袁绍传》:“绍众大溃,绍与谭单骑退渡河。馀众伪降,尽坑之。沮授不及绍渡,为人所执,诣太祖,太祖厚待之。后谋还袁氏,见杀。”
6.袁谭、郭图及家属。《后汉书•袁绍传》:明年正月,急攻之。(袁)谭欲出战,军未合而破。谭被发驱驰,追者意非恒人,趋奔之。趋音促。谭墯马,顾曰:“咄,儿过我,我能富贵汝。”言未绝口,头已断地。于是斩郭图等,戮其妻子。
7.淳于琼与降卒。《曹瞒传》:“大破之,尽燔其粮谷宝货,斩督将眭元进、骑督韩莒子、吕威璜、赵叡等首,割得将军淳于仲简鼻,未死,杀士卒千馀人,皆取鼻,牛马割唇舌,以示绍军。”
8.《三国志•魏书•仓慈传》引《魏略》:“城破,执(令狐)邵等辈十馀人,皆当斩。太祖阅见之,疑其衣冠也,问其祖考,而识其父,乃解放,署军谋掾。”
9.《后汉书•陶谦传》:“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自是五县城保,无复行迹。”《曹瞒传》:“自京师遭董卓之乱,人民流移东出,多依彭城间。遇太祖至,坑杀男女数万口於泗水,水为不流......引军从泗南攻取虑、睢陵、夏丘诸县,皆屠之;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
10.《水经注•泗水》:“初平四年,曹操攻徐州,破之,拔取虑、睢陵、夏丘等县,以其父避难被害于此,屠其男女十万,泗水为之不流,自是数县人无行迹,亦为暴矣。”
11.《三国志•魏书•蒋济传》:“明年使於谯,太祖问济曰:’昔孤与袁本初对官渡,徙燕、白马民,民不得走,贼亦不敢钞。’”
12.《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五月,毁土山、地道,作围壍,决漳水灌城;城中饿死者过半。”
13.《后汉书•孔融传》:“初,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后汉书•荀彧传》:“公前屠邺城,海内震骇,各惧不得保其土宇,守其兵众。”
14.《后汉书•袁绍传》:“余众伪降,曹操尽坑之,前后所杀八万人。”
15.《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督徐晃击太原贼,攻下二十馀屯,斩贼帅商曜,屠其城。”
16.《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遣夏侯渊自兴国讨之。冬十月,屠枹罕,斩(宋)建,凉州平。”
17.《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二十四年春正月,(曹)仁屠宛,斩(侯)音。”
曹操所迫害、诛戮的汉臣与人士。
18.吕伯奢家属。《魏书》曰:“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世语》曰:“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19.侯祈、台崇、冯硕等。袁宏《后汉纪•卷二十九》:“诛议郎侯祈、尚书冯硕、侍中台崇,讨有罪也。”《后汉书•孝献帝纪》:“(建安元年八月)辛亥,镇东将军曹操自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曹操杀侍中台崇、尚书冯硕等。”
20.董承、王服、种辑,夷三族。《后汉书•孝献帝纪》:“(建安)五年春正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越骑校尉种辑受密诏诛曹操,事泄。壬午,曹操杀董承等,夷三族。”
21.吴硕。《后汉书•董卓列传》:“承遂与刘备同谋,未发,会备出征,承更与偏将军王服、长水校尉种辑、议郎吴硕结谋。事泄,承、服、辑、硕皆为操所诛。”
22.赵彦。《后汉书•皇后纪下》:“自帝都许,守位而已,宿卫兵侍,莫非曹氏党旧姻戚。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曹操恶而杀之。”
23.边让及家属。《曹瞒传》:“及在兖州,陈留边让言议颇侵太祖,太祖杀让,族其家。”《魏氏春秋》:“故九江太守边让,英才俊逸,以直言正色,论不阿谄,身首被枭悬之诛,妻孥受灰灭之咎。”
24.马腾、马休、马铁,夷三族。《典略》:“十三年,征为卫尉,腾自见年老,遂入宿卫……及腾之入,因诏拜为偏将军,使领腾营。又拜超弟休奉车都尉,休弟铁骑都尉,徙其家属皆诣邺,惟超独留。”《资治通鉴•卷六十六》:“夏,五月,癸未,诛卫尉马腾,夷三族。”
25.桓劭。《曹瞒传》:“(袁)忠、(桓)邵俱避难交州,太祖遣使就太守士燮尽族之。桓邵得出首,拜谢于庭中,太祖谓曰:“跪可解死邪!”遂杀之。”
26.祢衡。《后汉书•祢衡传》操怒,谓融曰:“祢衡竖子,孤杀之犹雀鼠耳。顾此人素有虚名,远近将谓孤不能容之,今送与刘表,视当何如。”于是遣人骑送之。……后复侮慢于表,表耻,不能容,以江夏太守黄祖性急,故送衡与之……衡方大骂,祖恚,遂令杀之。
27.孔融父子。《后汉书•孝献帝纪》:“壬子,曹操杀太中大夫孔融,夷其族。”
28.《后汉书•孔融传》: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动。左右曰:“父执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遗肉汁,男渴而饮之。女曰:“今日之祸,岂得久活,何赖知肉味乎?”兄号泣而止。或言于曹操,遂尽杀之。及收至,谓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见父母,岂非至愿!”乃延颈就刑,颜色不变,莫不伤之。
29.《山阳公载记》:(魏)王闻王必死,盛怒,召汉百官诣邺,令救火者左,不救火者右。众人以为救火者必无罪,皆附左;王以为“不救火者非助乱,救火乃实贼也”。皆杀之。
30.《三国志•魏书•王修传》:“其后严才反,与其徒属数十人攻掖门。”
31.耿纪、吉本、吉邈、吉穆、金祎、韦晃。《三辅决录注》:“时有京兆金祎,字德伟,自以代为汉臣,乃发愤,与耿纪、韦晃欲挟天子以攻魏,南援刘备。事败,夷三族。”
32.《后汉书•耿秉传》:“于时衣冠盛门坐(耿)纪罹祸灭者众矣。”
33.魏讽。《世语》曰:“讽字子京,沛人,有惑众才,倾动邺都,钟繇由是辟焉。(征汉中)大军未反,讽潜结徒党,又与长乐卫尉陈祎谋袭邺。未及期,祎惧,告之太子,诛讽,坐死者数十人。”《通鉴》作“连坐死者数千人”。据各传所载,讽之忠烈、才智可知,不能以其事之无成,遂加贬词也。
34.《三国志•魏书•王粲传》:“王粲二子,为魏讽所引,诛。后绝。”
35.宋忠父子。萧常《续后汉书》云:“宋忠字仲子,南阳人。其子与魏讽谋诛曹操,不克,父子俱遇害。”《魏略》曰:其子与魏讽谋反,伏诛。魏太子答王朗书曰:“昔石厚与州吁游,父碏知其与乱;韩子昵田苏,穆子知其好仁:故君子游必有方,居必就士,诚有以也。嗟乎!宋忠无石子先识之明,老罹此祸。今虽欲原行灭亲之诛,立纯臣之节,尚可得邪!”
36.张泉。《三国志•魏书•张绣传》:“绣子泉,坐与魏讽谋反,诛。”
37.魏讽事幸免于难者。《 晋书•郑袤传》:“相国掾魏讽有盛名,同郡任览与讽友善。郑袤谓览曰:‘讽奸雄,必以祸终,子宜绝之。’后讽果败。”
《三国志•魏书•刘廙传》:廙弟伟为讽所引,当相坐诛。太祖令曰:“叔向不坐弟虎。”特原不问。《三国志•魏书•陈群传》:初,太祖时,刘廙坐弟与魏讽谋反,当诛。群言之太祖,太祖曰:“廙,名臣也,吾亦欲赦之。”乃复位。
《魏书》曰:(文)钦字仲若,谯郡人。父稷,建安中为骑将,有勇力。钦少以名将子,材武见称。魏讽反,钦坐与讽辞语相连,及下狱,掠笞数百,当死,太祖以稷故赦之。
《三国志•魏书•杨俊传》:“魏讽反于邺,俊自劾诣行在所,左迁平原太守。”《三国志•魏书•钟繇传》:“数年,坐西曹掾魏讽谋反,策罢就第。”
38.董贵人。《后汉书•皇后纪下》:“承女董贵人,操诛承三族,帝以贵人有妊,累为请,而不能得,故亦为操所诛。”
39.伏皇后、二皇子,伏典及族人。“曹操杀皇后伏氏,灭其族及二皇子。兄弟伏典及宗族死者百余人,母盈等十九人徙涿郡。”《后汉书•皇后纪下》:“遂将后下暴室,以幽崩。所生二皇子,皆酖杀之。后在位二十年,兄弟及宗族死者百余人,母盈等十九人徙涿郡。”
40.华佗。《三国志•魏书•华佗传》:荀彧请曰:“佗术实工,人命所县,宜含宥之。”太祖曰:“不忧,天下当无此鼠辈耶?”遂考竟佗。
41.杨修。《后汉书•杨修传》:“操怪其速,使廉之,知状,于此忌脩。且以袁术之甥,虑为后患,遂因事杀之。”《与太尉杨彪书》:“即欲直绳,顾颇恨。谓其能改,遂转宽舒.....复即宥贷,将延足下尊门大累,便令刑之。”
42.杨彪。《续汉书》:“太尉杨彪与袁术婚姻,术僭号,太祖与彪有隙,因是执彪,将杀焉。”《三国志•满宠传》:故太尉杨彪收付县狱,尚书令荀彧、少府孔融等并属宠:“但当受辞,勿加考掠。”宠一无所报,考讯如法。数日,求见太祖,言之曰:“杨彪考讯无他辞语。当杀者宜先彰其罪,此人有名海内,若罪不明,必大失民望,窃为明公惜之。”太祖即日赦出彪。
43.崔琰。《三国志•魏书•崔琰传》:“初,太祖性忌,有所不堪者,鲁国孔融、南阳许攸、娄圭,皆以恃旧不虔见诛,而琰最为世所痛惜,至今冤之。”
44.毛玠。《三国志•魏书•毛玠传》:崔琰既死,玠内不悦。后有白玠者:“出见黥面反者,其妻子没为官奴婢,玠言曰‘使天不雨者盖此也’。”太祖大怒,收玠付狱。大理锺繇诘玠。……时桓阶、和洽进言救玠。玠遂免黜,卒于家。”
45.荀彧。《三国志•魏书•荀彧传》:“太祖军至濡须,彧疾留寿春,以忧薨,时年五十。谥曰敬侯。明年,太祖遂为魏公矣。”《魏氏春秋》:“太祖馈彧食,发之乃空器也,於是饮药而卒。”
46.路粹。建安十九年,转为秘书令,从大军至汉中,坐违禁贱请驴伏法。曹丕素与路粹友善,闻其死讯,甚为叹惜。
47.刘祯,后病死。《典略》:“太子尝请诸文学,酒酣坐欢,命夫人甄氏出拜,坐中众人咸伏,而桢独平视。太祖闻之,及收桢入狱。”
48.周不疑。《零陵先贤传》:(刘先)先甥同郡周不疑,字元直,零陵人。幼有异才,聦明敏达,太祖欲以女妻之,不疑不敢当......文帝谏以为不可,太祖曰:“此人非汝所能驾御也。”乃遣刺客杀之。
49.许攸。《魏略》:攸自恃勋劳,时与太祖相戏,每在席,不自限齐,至呼太祖小字,曰:“某甲,卿不得我,不得冀州也。”太祖笑曰:“汝言是也。”然内嫌之。其后从行出邺东门,顾谓左右曰:“此家非得我,则不得出入此门也。”人有白者,遂见收之(而诛)。
50.刘勋。勋兄为豫州刺史,病亡。兄子威,又代从政。刘勋自恃与太祖有宿,日骄慢,数犯法,又诽谤。为李申成所白,收治,并免威官。
51.娄圭。后与南郡习授同载,见曹公出,授曰:“父子如此,何其快耶!”子 伯曰:“居世间,当自为之,而但观他人乎!”授乃白之,遂见诛。
52.徐他。从讨袁绍于官渡。时常从士徐他等谋为逆,以褚常侍左右,惮之不敢发。伺褚休下日,他等怀刀入。褚至下舍心动,即还侍。他等不知,入帐见褚,大惊愕。他色变,褚觉之,即击杀他等。
53.周逵、王模。《三国志•魏书•陈群传》:“时有荐乐安王模、下邳周逵者,太祖辟之。群封还教,以为模、逵秽德,终必败,太祖不听。后模、逵皆坐奸宄诛,太祖以谢群。”
54.马秋。《典略》曰:“初(马)超之入蜀,其庶妻董及子秋,留依张鲁。鲁败,曹公得之,以董赐阎圃,以秋付鲁,鲁自手杀之。”
55.粮官。《曹瞒传》:操在军,常讨贼,赋廪谷不足,私谓主者曰:“如何?”主者曰:“可以小斛以足之。”操曰:“善。”后军中言操欺众,操谓主者曰:“特当借君死以压众,不然事不解。”乃斩之,取首题徇曰“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其酷虐变诈皆此类也。
56.无知小人。《世说新语•假谲》:魏武又尝云:“人欲危己,己辄心动。”因语所亲小人云:“汝怀刃密来我侧,我心必动,便戮汝,汝但勿言,当厚相报。”侍者信焉,不以为惧,遂斩之。此人至死不知也。左右以为实,谋逆者挫气矣。
57.《曹瞒传》:又有幸姬常从昼寝,枕之卧,告之曰:“须臾觉我。”姬见太祖卧安,未即寤,及自觉,棒杀之。
58.《世说新语•容止》: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使崔季珪代,帝自捉刀立床头。既毕,令间谍问曰:“魏王何如?”匈奴使答曰:“魏王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魏武闻之,追杀此使。
59.刘阳。《王朗家传》:“朗少与沛国名士刘阳交友。阳为莒令,年三十而卒,故后世鲜闻。初,阳以汉室渐衰,知太祖有雄才,恐为汉累,意欲除之而事不会。及太祖贵,求其嗣子甚急。其子惶窘,走伏无所。阳亲旧虽多,莫敢藏者。朗乃纳受积年,及从会稽还,又数开解。太祖久乃赦之,阳门户由是得全。”
60.崔氏,曹植妻子。《魏晋世语》:“植妻衣绣,太祖登台见之,以违制命,还家赐死。”
61.校事赵达、卢洪,执法以爱憎,被曹操诛杀。《太平御览》引《魏略》:抚军都尉,秩比二千石,本校事官。始太祖欲广耳目,使卢洪、赵达二人主刺举,洪、达多所陷入,故于时军中为之语曰:“不畏曹公,但畏卢洪;洪尚可,赵达杀我。”后达竟为人迫死。
曹操所行严刑峻法、苛碎之政
62.《三国志•武帝纪》引《吴历》:“曹公数遣接近密觇诸将,有来宾酒食者,辄因事害之。”
63.《三国志•魏书•高柔传》:“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刑。”
64.《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初讨谭时,民亡椎冰(臣松之以为川渠水冻,使民椎冰以通舩,民惮役而亡)令不得降。顷之,亡民有诣门首者,公谓曰:“听汝则违令,杀汝则诛首,归深自藏,无为吏所获。”民垂泣而去;后竟捕得。
65.《三国志•魏书•贾逵传》:“太祖欲征吴而大霖雨,三军多不愿行。太祖知其然,恐外有谏者,教曰:‘今孤 *** ,未知所之,有谏者死。”
66.《曹瞒传》:“然持法峻刻,诸将有计画胜出己者,随以法诛之,及故人旧怨,亦皆无馀。其所刑杀,辄对之垂涕嗟痛之,终无所活。”
67.《三国志•魏书•何夔传》:“太祖性严,掾属公事,往往加杖,何夔常蓄毒药,誓死无辱,是以终不见及。”
68.《晋书•慕容皝传》:“且魏、晋虽道消之世,犹削百姓不至于七八,持官牛田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与官中分。”《三国志•魏书•袁涣传》:“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
69.《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曰:“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务农重谷。......夫农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种,芸锄条桑,耕熯种麦,获刈筑场,十月乃毕。治廪系桥,运输租赋,除道理梁,墐涂室屋,以是终岁,无日不为农事也。今诸典农,各言‘留者为行者宗田计,课其力,势不得不尔。不有所废,则当素有馀力。’臣愚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专以农桑为务,于国计为便。”
70.《后汉书•乌桓传》:“及(袁)绍子尚败,奔蹋顿。时,幽、冀吏人奔乌桓者十万余户,尚欲凭其兵力,复图中国。”
71.《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刘)琮左右及荆州人多归先主。比到当阳,众十馀万,辎重数千两,日行十馀里,别遣关羽乘船数百艘,使会江陵。”
72.《山阳公载记》:“公船舰为备所烧,引军从华容道步归,遇泥泞,道不通,天又大风,悉使羸兵负草填之,骑乃得过。羸兵为人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众。军既得出,公大喜。”
73.《三国志•魏书•蒋济传》:“太祖不从,而江、淮间十馀万衆,皆惊走吴。”《三国志•吴书•吴主传》:“初,曹公恐江滨郡县为权所略,徵令内移。民转相惊,自庐江、九江、蕲春、广陵户十馀万皆东渡江,江西遂虚,合肥以南惟有皖城。”
74.《三国志•魏书•张既传》:“是时,太祖徙民以充河北,陇西、天水、南安民相恐动,扰扰不安。”
75.《晋书•宣帝纪》:“魏武以荆州遗黎及屯田在颍川者逼近南寇,皆欲徙之。帝曰:荆楚轻脱,易动难安。关羽新破,诸为恶者藏窜观望。今徙其善者,既伤其意,将令去者不敢复还。从之。其后诸亡者悉复业。”
77.《为袁绍檄豫州》:(曹操)署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堕突,无骸不露。……(曹)破棺裸尸,略取金宝,至今圣朝流涕,士民伤怀。《曹瞒传》:“曹操破梁孝王棺,收金宝,天子闻之哀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