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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头sama抄袭谁(爱做饭的芋头sama抄袭谁)

转自B站:万年强攻哥(感谢大哥)

多图多文字警告

新的瓜来了,刚下班,整理了一下信息。

先感谢其他瓜农送我的瓜,由于在上班,所以午休时间第一时间拿出来分享。

瓜有两个。

先来第一个小瓜。

首先掌声送给挺能打的社会人。

我的龟龟,厉害了,吓到我了。

某人跟大流量明星一个集团?

我孤陋寡闻,没见过世面。

请各位小伙伴帮看看,这位明星粉丝官方微博说的时尚集团MCN,和某人的MCN是不是一家的。

这个瓜还没完。

关于时尚集团,我随手百度了一下,真心随手百度,在百度搜索结果首页第5个,看到了这个信息,有兴趣看一下。

(链接:http://www.sohu.com/a/270171160_330259)

“作为一家以时尚内容为核心生产力的传媒机构,发现这一弊端的时尚集团再次做出战略转型:正式进军MCN产业,有意向在时装、美妆、旅游、健康、美食、娱乐等一系列泛时尚生活方式领域打造MCN媒体矩阵。

据悉,时尚集团已经和多家MCN公司及海量KOL达人接洽并即将展开合作。”

“MCN主要负责人、时尚集团新媒体事业部总经理陈修远认为,时尚集团与MCN嫁接具有先天优势,流量和变现问题完全可以迎刃而解:第一、时尚集团在时尚产业领域拥有25年的品牌价值和权威性作为基石,这是现在最为头部的时尚类自媒体都无法企及的;第二、时尚集团具有极强的商业变现能力和客户资源(尤其是高端客户资源);第三、时尚集团的流量合作对象均是平台级的战略合作伙伴,作为一家大型媒体集团,对获取有效流量经验丰富;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时尚集团具有超强原创能力,而且是持续性的、可复制的内容生产能力,能够孵化自主新晋IP,这是一般KOL自身所不具备的优势。

陈修远表示,此次时尚集团就采用了“内容+IP”的孵化模式,“以内容孵化IP,以IP提升内容传播度”,建立“自孵化达人”和“行业头部达人合作”两种经营类型,“全力挖掘新物种型(新晋)达人,广泛扶持成长型(腰部)达人,积极合作明星型(头部)达人”。

再加上,经过长期野蛮生长和互联网大浪淘沙,美妆、美食、旅游类等泛时尚生活方式类优质KOL也已经慢慢浮出水面,无疑为给时尚集团建立MCN体系选好了人、铺好了路。

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拥有25年行业经验、收割无数时尚资源的时尚集团重视MCN战略布局:聚集旗下优质品牌资源,在12大垂直领域打出漂亮的组合拳,并联动国内各大社交、信息流、电商平台以及泛时尚MCN公司、自媒体和头部红人,同时孵化自主IP……”

这个瓜,先算是小瓜吧,接下来放大瓜。

2018年4月23日,某人点赞+评论“觉得两位不是很像 各有各风格 希望不要引战的微博”。说明是认同这个观点的。

但是在2019年2月2日的视频讲MCN模式当中, 说的那意味深长的话,还有扮演“抄袭”受害者的样子。

喂,如花,你之前明明不是这样的。(狗头)

八个月前点赞两个up不同,八个月后拿“抄袭”蹭热度,这脸变得也 *** 吧。

这两个瓜大家细细品味吧。

还有那些喷抄袭,给芋头带来伤害的水军们,我又拿出瓜来了,还是两个哟,你们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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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转载知乎等其他媒体,欢迎做成视频,我不会做视频。)

不废话,直接上干货。

论点1、芋头和某人的视频很像。

很像,像在哪里?

一些粉丝说了,你看这个芋头说话的声音,还有视频的剪辑风格,跟我们家那谁谁谁很像,就是抄袭。

这个世界上人类有70亿,但是没有70亿种不同的声音,你说谁的声音像谁谁谁,就拿来佐证芋头抄袭,这未免太牵强了吧。

还有视频风格相似。

在动画区很多新番吐槽的作品,这些作品也有很大部分类似的,是不是也要拉出来撕一波呢?

我对比了两个up主的视频,发现仅仅是风格相近而已。

风格相近,就是抄袭吗?

拿电影方面来举例子吧,无厘头喜剧是表演风格,最知名的当然是星爷啦,王晶和刘镇伟导也拍了不少无厘头风格的喜剧。

但是无厘头更早可以追溯如1988年葛民辉的交通报道节目【马路天使】及软硬天师的电台节目。

这是我在百度百科查到的。

还有没有更早的,我就不知道了。

那么请问是无厘头风格的表演形式是否要变成某人的专利,不许别人使用呢?

使用了就是侵权,抄袭。

章口就莱。

这跟直接霸占某个经典角色的六谁谁...咳咳...有什么分别?

论点2、某人的视频发在芋头之前。

还有一个所谓的石锤是,芋头是2016年12月20日发第一个视频,你看我们家的那谁谁谁,2016年3月26日发一个视频。

明明就是我们先的,所以你们抄袭了。

B站建立时间,还在A站后呢,那么喜欢比较谁先谁后的,你们咋不去A站呢?

而且先发,后面的人就不能发了吗?

老干妈辣椒酱被调配出来,别人就不能够做这种口味辣椒酱了吗?

这条街有个杂货店卖冰激凌,后面的店铺就不能卖了吗?

这种案例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没见你去怼。

所以先发布和后发布,无法作为判别抄袭与否的依据。

写同一个题材的论文,是不是你写了,我就不能写?

先后都不是事情,关键还是看内容。

还是要拿出切实的证据来,不然就是污蔑。

论点3、芋头加入了推广公司。

有人私信我,神神秘秘的说,你知道吗,芋头加入公司了,背后有专业团队了帮她搞人设。

他们拿这个喷人,真的很搞笑笑。

我是没想到居然这一点会被拿来当成武器攻击芋头。

等等......加入公司,好像跟抄袭没关联吧?

这能扯得上?

而且芋头很早就说了,她加入公司的事情,这真的不算瓜。

Up主也是人,不是神仙,也是要恰饭的。

流量变现是很现实的事情,也是很正常的事情,up主到达一定名气的时候,都会走这条路。

难道要用爱发电吗?

是不是在某些人眼中,女神是不用吃饭的,更不会拉屎。

芋头的声明中也说明了,自己只是加入公司,让公司帮负责接洽广告商这一块,视频内容还是独立完成的。

就算退一万步,就算团队完成视频,那又怎么样。

我就问一句,她犯法了吗?

加入公司不是加入黑S会。

这既不能作为攻击的理由,也不能作为说她抄袭的理由。

反而很可笑

关于抄袭。

现在大家对于抄袭这种事情,不在容忍,是一种好的现象。

但是一切都请用证据来说话。

没有证据的,就去喷人抄袭,就是污蔑。

你说我杀人了,要我认罪,总该拿出证据来吧。

就像某位明星的论文抄袭一样,你得八出来啊,拿出有说服力证据来,证明抄袭了。

但是直到2月26日,没有任何确切的证据来。

反正你就是抄了,就是抄了,再搬出一大堆什么“谁先谁后”,“感觉好像”空洞无比的论调。

如果接下来真的拿出视频切切实实的对比证据,我会为以上的内容公开道歉。

如果没有,那么就是污蔑,泼脏水,停止你们的污蔑行为。

关于这一场骂战,我觉得.....更可笑。

有人说,某人被芋头的粉丝攻击了,她受了两年的委屈,现在是在自己发声。

首先谴责那些人身攻击的粉,使用网络暴力很不道德。

作为up主芋头,已经几次发声明,说不希望到别的up主那里刷她了。

这是进行了劝阻。

但是有些人会对这些信息视而不见,说芋头不管粉。

拜托,Up主只是做视频的,不是警察和法官,火了,粉丝量变大,队伍里什么鸟都有。

如果因为粉丝的不正当行为,就打着“反击”的口号,去攻击up主本人,这正确吗?

有些人说了,我不管,他们是你的粉丝,所以跟你有关系。

那么,请问,粉丝杀了人,芋头是不是要去坐牢呢?

那些正义卫士们,你们真的搞错对象了。

自以为的锄强扶弱,自以为的正义,很可笑。

将古美门的话送给你们。

“太精彩了。不愧是民意的代表人,醍醐检察官,这番主张说得真是精彩。那好啊,那就判她死刑好。安藤贵的确是侵蚀社会的凶恶害虫,必须加以驱除,因为下一个被她俘虏的可能是你的丈夫,可能是你的恋人,可能是你的父亲,也可能是你的儿子,或者可能是你自己,就判她死刑吧,虽然案发现场的目击证词真假未分,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有证词表明,现场掉有另外一个疑似毒药的瓶子,都不管了,就判她死刑吧。证据证词都无关紧要,谁让她坐着高级进口车到处兜风,穿着一身名牌,每天吃鱼翅肥鹅肝,所以判她死刑吧,这就是民意,这就是民主主义,多么了不起的国家啊!民意就是对的,大家赞成的事情都是对的,那么大家使用暴力也无可厚非,群殴我的搭档律师的事,因为是民意,所以就是对的........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是坚信自己是善人,对落入阴沟的肮脏野狗进行围殴的“善良的”市民。”

还有,我觉得这是一场阴谋。

有人会说,你看看......阴谋论又来了。

放心,我会放出几点证据,你们来自己判断吧。

第1、某人对于“抄袭”采取的行为。

在2月2日发的声明视频截图,视频还在,可以自己去围观。

av号为:AV42408691(我已经下载了)

如果真的有这方面的困扰,其实可以联系芋头本人,两个人出一期视频来说明就好了,说不定还能成为朋友。

但是这个视频看上去是科普,实际上里面有不一样的含义啊。

而且那一句“ *** ”听起来很刺耳啊。

还有这个眼睛......很有内涵。(常威,你还敢说你不会武功?)

第2、关于MCN。

某人一直标榜自己是,一个势单力薄的小up主,没公司没后台,比不过某些百万大up。

我在微博上找到了一些瓜。

这些微博已经删除,幸好,我在瓜园关门之前,就把瓜摘下来了。

这个最新的COOLSHARK语言潮牌是啥?那今墨MCN如何解释呢?

这个的COOLSHARK语言潮牌微博出现也很不是时候。

2月24日晚上,芋头发了澄清视频,“芋头被指抄袭猪侨”的微博热度上来了,COOLSHARK语言潮牌在2月25日10点24分,发了一条十分耐人寻味的微博。

在这风头浪尖上,这个啥啥啥,还真能蹭热度啊。

这跟人血馒头,零糖麦片又有什么分别?

啥都不说了,直接开花吧。

视频发出前,这两个微博内容也删了,还好我先把瓜摘了。

第3、某人的粉丝数暴涨,还有各种上蹿下跳的粉丝。

某人的粉丝短短一个月从5万暴涨到了13万,这是实打实的数据。

这一点也很耐人寻味啊。

正所谓,无利不起早。

这是最后一篇关于这件事的专栏了。

一些人说:算了,息事宁人。

抱歉,我这个人就是爱较真。

息事,未必宁人。

某些人,涨粉获利跑了,有的人在背负着“抄袭”的骂名。

今天这件事情不解决,以后“抄袭”这个帽子别想摘掉。

“抄袭”这个标签会一直戴在头上。

等过一段时间之后,新的热点出来了,大家都会遗忘今天发生的事情,去吃别的瓜。

你再想去说些什么,就没人感兴趣,反正在他们眼里,反正就是抄袭狗。

借用我宫二姑娘的一句话:该烧香烧香,该吃饭吃饭,该办的是,天打雷劈也得办。

最后我再问一次:说抄袭的,证据呢?

补充:

现在知乎,微博上的各种水军很可怕,各种踩芋头捧某人。

什么发现宝藏女孩啊,什么感谢芋头,已脱粉,什么脱粉芋头支持原创啊。

也有反串黑的,有假装吃光群众的。

对于那些胡搅蛮缠的水军,我跟你们要石锤证据,你们只会胡搅蛮缠,东拉西扯,人身攻击。

污蔑人,不需要证据的。

我选择无视,你们人多,我打不过你,我认怂。

今天我要上班了,偶尔顶帖之外,不会再做过多回复。

我只求扩展这篇东西,至于你怎么看,见仁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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