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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曹丕所迫害、诛戮的大臣、人士及恶行。
1.山阳曹伟。《世语》曰:“黄初中,孙权通章表。伟以白衣登江上,与权交书求赂,欲以交结京师,故诛之。”
2.文昭甄皇后。“黄初元年十月,帝践阼。践阼之后,山阳公奉二女以嫔于魏,郭后、李、阴贵人并爱幸,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赐死,葬于邺。”
3.丁仪、丁廙。《资治通鉴》:王弟鄢陵侯彰等皆就国。临监国谒者灌均,希指秦“临侯植醉酒悖慢,动胁使者。”王贬植为安乡侯,诛右刺奸掾沛国丁仪及弟黄门侍郎并其男口,皆植之党也。
4.霍性。度支中郎将新平霍性上疏谏曰:“……兵书曰‘战,危事也’是以六国力战,强秦承弊,豳王不争,周道用兴。愚谓大王且当委重本朝而守其雌,抗威虎卧,功业可成。而今创基,便复起兵,兵者凶器,必有凶扰,扰则思乱,乱出不意。臣谓此危,危于累卵……诚愿大王揆古察今,深谋远虑,与三事大夫算其长短。臣沐浴先王之遇,又初改政,复受重任,虽知言触龙鳞,阿谀近福,窃感所诵,危而不持。”奏通,帝怒,遣刺奸就考,竟杀之。既而悔之,追原不及。
5.杨俊。《三国志•魏书•杨俊传》:初,临菑侯与俊善,太祖适嗣未定,密访群司。俊虽并论文帝、临菑才分所长,不适有所据当,然称临菑犹美,文帝常以恨之。黄初三年,车驾至宛,以市不丰乐,发怒收俊。尚书仆射司马宣王、常侍王象、荀纬请俊,叩头流血,帝不许。俊曰:“吾知罪矣。”遂自杀。众冤痛之。
6.鲍勋。帝益忿之,左迁勋为治书执法。……诏曰:“勋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太尉钟繇、司徒华歆、镇军大将军陈群、侍中辛毗、尚书卫臻、守廷尉高柔等并表“勋父信有功于太祖,求请勋罪。帝不许,遂诛勋。
7.收治廷尉正、廷尉监、廷尉平,使“十鼠同穴”。诏曰:“(鲍)勋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当令十鼠同穴。”
8.曹洪。《三国志》:以舍客犯法,下狱当死。群臣并救莫能得。卞太后谓郭后曰:“令曹洪今日死,吾明日敕帝废后矣。”于是泣涕屡请,乃得免官削爵土。《魏略》:文帝收洪,时曹真在左右,请之曰:“今诛洪,洪必以真为谮也。”帝曰:“我自治之,卿何豫也?”会卞太后责怒帝,言“梁、沛之间,非子廉无有今日”。诏乃释之。犹尚没入其财产。太后又以为言,后乃还之。
9.夏侯尚妾。“尚有爱妾嬖幸,宠夺適室;適室,曹氏女也,故文帝遣人绞杀之。”
10.曹彰,故事。 《世说新语》:魏文帝忌任城王骁壮。因在卞太后阁共围棋,并噉枣。文帝以毒置诸枣蒂中:自选可食者而进,王弗悟,遂杂进之。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须臾,遂卒。复欲害东阿,太后曰:“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
11.曹植,书多不载。
12.于禁。《三国志•魏书•于禁传》:“文帝践阼,权称籓,遣禁还。帝引见禁,须发皓白,形容憔悴,泣涕顿首。帝慰谕以荀林父、孟明视故事,拜为安远将军。欲遣使吴,先令北诣邺谒高陵。帝使豫於陵屋画关羽战克、庞德愤怒、禁降服之状。禁见,惭恚发病薨。”
13.张绣,建安中传闻。《魏略》:五官将数因请会,发怒曰:“君杀吾兄,何忍持面视人邪!”绣心不自安,乃自杀。
14.喜形于色。《世语》曰:初文帝与陈思王争为太子,既而文帝得立,抱毗颈而喜曰:“辛君知我喜不?”毗以告宪英,宪英叹曰:“太子代君主宗庙社稷者也。代君不可以不戚,主国不可以不惧,宜戚而喜,何以能久?魏其不昌乎!”
15.义形于色。魏文帝受禅,陈群有戚容。帝问曰:“朕应天受命,卿何以不乐?”群曰:“臣与华歆,服膺先朝,今虽欣圣化,犹义形于色。”
16.《魏氏春秋》曰:帝升坛礼毕,顾谓群臣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17.贬损汉朝。《三国志•魏书•卫臻》:文帝即王位,为散骑常侍。及践阼,封安国亭侯。时郡臣并颂魏德,多抑损前朝。臻独明禅授之义,称扬汉美。帝数目臻曰:“天下之珍,当与山阳共之。”
18.取父妾。《世说新语•贤媛》: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者。太后问:“何时来邪?”云:“”正伏魄时过。”因不复前而叹曰:“狗鼠不食汝余,死故因尔!”至山陵,亦竟不临。
19.作威作福。《三国志•魏书•蒋济传》时有诏,诏征南将军夏侯尚曰:“卿腹心重将,特当任使。恩施足死,惠爱可怀。作威作福,杀人活人。”尚以示济。……济既至,帝问曰;“卿所闻见天下风教何如?”济对曰:“未有他善,但见亡国之语耳。”帝忿然作色而问其故,济具以答,因曰:“夫‘作威作福’,书之明诫。‘天子无戏言’,古人所慎。惟陛下察之!”於是帝意解,遣追取前诏。
20.乱配妇人以妻士兵。《魏略》曰:初(杜)畿在郡,被书录寡妇。是时他郡或有已自相配嫁,依书皆录夺,啼哭道路。畿但取寡者,故所送少;及赵俨代畿而所送多。文帝问畿:“前君所送何少,今何多也?”畿对曰:“臣前所录皆亡者妻,今俨送生人妇也。”帝及左右顾而失色。
21.初,(苏)则及临菑侯(曹)植闻魏氏代汉,皆发服悲哭,文帝闻植如此,而不闻则也。帝在洛阳,常从容言曰:"吾应天而禅,而闻有哭者,何也?"则谓为见问,须髯悉张,欲正论以对。侍中傅巽掐。则曰:"不谓卿也。"于是乃止。
22.求大珠。文帝问苏则曰:"前破酒泉、张掖,西域通使,敦煌献径寸大珠,可复求市益得不?"则对曰:"若陛下化洽中国,德流沙漠,即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贵也。"帝默然。
23.失鹿杀吏。后(苏)则从行猎,槎桎拔,失鹿,帝大怒,踞胡床拔刀,悉收督吏,将斩之。则稽首曰:"臣闻古圣王不以禽兽害人,今陛下方隆唐尧之化,而以猎戏多杀群吏,愚臣以为不可。敢以死请!"帝曰:"卿,直臣也。"遂皆赦之。然以此见惮。
24.(辛毗)尝从帝射雉,帝曰:“射雉乐哉!”毗曰:“於陛下甚乐,而於群下甚苦。”帝默然,后遂为之稀出。
25.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时连蝗民饥,群司以为不可,而帝意甚盛。(辛)毗与朝臣俱求见,帝知其欲谏,作色以见之,皆莫敢言。毗曰:“陛下欲徙士家,其计安出:”帝曰:“卿谓我徙之非邪?”毗曰:“诚以为非也。”帝曰:“吾不与卿共议也。”毗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之左右,厕之谋议之官,安得不与臣议邪!臣所言非私也,乃社稷之虑也,安得怒臣!”帝不答,起入内;毗随而引其裾,帝遂奋衣不还,良久乃出,曰:“佐治,卿持我何太急邪?”毗曰:“今徙,既失民心,又无以食也。”帝遂徙其半。
26.文帝将出游猎,(鲍)勋停车上疏曰:“臣闻五帝三王,靡不明本立教,以孝治天下。陛下仁圣恻隐,有同古烈。臣冀当继踪前代,令万世可则也。如何在谅暗之中,修驰骋之事乎!臣冒死以闻,唯陛下察焉。”帝手毁其表而竞行猎,中道顿息,问侍臣曰:“猎之为乐,何如八音也?”侍中刘晔对曰:“猎胜于乐。”
曹叡、曹芳
27.刘晔。魏明帝如言以验之,果得其情,从此疏焉。晔遂发狂,出为大鸿胪,以忧死。
28.文德皇后郭女王。《汉晋春秋》:“初,甄后之诛,由郭后之宠,及殡,令被发覆面,以糠塞口,遂立郭后,使养明帝。帝知之,心常怀忿,数泣问甄后死状。郭后曰:‘先帝自杀,何以责问我?且汝为人子,可追仇死父,为前母枉杀后母邪?’明帝怒,遂逼杀之,敕殡者使如甄后故事。”《魏略》:“明帝既嗣立,追痛甄后之薨,故太后以忧暴崩。甄后临没,以帝属李夫人。及太后崩,夫人乃说甄后见谮之祸,不获大敛,被发覆面,帝哀恨流涕,命殡葬太后,皆如甄后故事。”
29.毛皇后及皇帝近侍十余人。明帝之幸郭元后也,(毛皇)后爱宠日弛。景初元年,帝游后园,召才人以上曲宴极乐。元后曰"宜延皇后",帝弗许。乃禁左右,使不得宣。后知之,明日,帝见后,后曰:"昨日游宴北园,乐乎?"帝以左右泄之,所杀十馀人。赐后死,然犹加谥,葬愍陵。
30.刘龟。《三国志•高柔传》:“魏高柔为廷尉,时猎法甚峻,宜阳典农刘龟窃于禁 *** 兔,其功曹张京诣校事言之。帝匿京名,收龟付狱。”
31.公孙晃。“(明)帝不听,竟遣使赍金屑饮(公孙)晃及其妻子,赐以棺、衣,殡敛於宅。”
32.张美人、禺婉,曹芳妃嫔,为郭元后所杀。
33.外勤征役,大修宫室。《三国志•魏书•蒋济传》:景初中,外勤征役,内务宫室,怨旷者多,而年谷饥俭。济上疏曰:“陛下方当恢崇前绪,光济遗业,诚未得高枕而治也。今虽有十二州,至于民数,不过汉时一大郡。二贼未诛,宿兵边陲,且耕且战,怨旷积年。宗庙宫室,百事草创,农桑者少,衣食者多,今其所急,唯当息耗百姓,不至甚弊。弊攰之民,傥有水旱,百万之众,不为国用。凡使民必须农隙,不夺其时。夫欲大兴功之君,先料其民力而燠休之。句践养胎以待用,昭王恤病以雪仇,故能以弱燕服强齐,羸越灭劲吴。今二敌不攻不灭,不事即侵,当身不除,百世之责也。
34.《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是时,大治洛阳宫,起昭阳、太极殿,筑总章观。百姓失农时,直臣杨阜、高堂隆等各数切谏,虽不能听,常优容之。
35.《晋书•何曾传》:“抚军校事尹模凭宠作威,奸利盈积,朝野畏惮,莫敢言者。”
36.赵宗,戴捷,替楚王彪、中山王衮受犯禁之罪。“而楚、中山并犯交通之禁,赵宗、戴捷咸伏其辜。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寿张吏,有司举奏,朕裁削县。”
37.曹纂、王乔。“今有司以曹纂、王乔等因九族时节, *** 王家,或非其时,皆违禁防。”
38.董和,彭城王司马。魏书载“玺书曰:"制诏彭城王(曹据):有司奏,王遣司马董和,赍珠玉来到京师中尚方,多作禁物,交通工官,出入近署,逾侈非度,慢令违制,绳王以法。”
39.迷信妖妄。《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初,青龙三年中,寿春农民妻自言为天神所下,命为登女,当营卫帝室,蠲邪纳福。饮人以水,及以洗疮,或多愈者。于是立馆后宫,下诏称扬,甚见优宠。及帝疾,饮水无验,于是杀焉。”
40.曹芳亵近群小。《资治通鉴•卷七十五》:帝好亵近群小,游宴后园。秋,七月,尚书何晏上言:“自今御幸式乾殿及游豫后园,宜皆从大臣,询谋政事,讲论经义,为万世法。”冬,十二月,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孔乂上言:“今天下已平,陛下可绝后园习骑乘马,出必御辇乘车,天下之福,臣子之愿也。”帝皆不听。
41.裸袒为乱,烧铁灼大臣。令狐景语帝(曹芳)曰:“‘先帝持门户急,今陛下日将妃后游戏无度,至乃共观倡优,裸袒为乱,不可令皇太后闻。景不爱死,为陛下计耳。’帝言:‘我作天子,不得自在邪?太后何与我事!’使人烧铁灼景,身体皆烂。”
司马氏所迫害、诛戮的魏国大臣。《世说新语·尤悔》:王导、温峤俱见明帝,帝同温前世所以得天下之由。温未答,顷,王曰:“温峤年少未谙,臣为陛下陈之。”王乃具叙宣王创业之始,诛夷名族,宠树同己,及文王之末高贵乡公事。明帝闻之,覆面著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长!”
1.牛金。《晋书•帝纪第六》:“初,玄石图有「牛继马后」,故宣帝深忌牛氏,遂为二榼,共一口,以贮酒焉,帝先饮佳者,而以毒酒鸩其将牛金。而恭王妃夏侯氏竟通小吏牛氏而生元帝,亦有符云。”
2.张郃。《魏略》:亮军退,司马宣王使郃追之,郃曰:"军法,围城必开出路,归军勿追。"宣王不听。郃不得已,遂进。蜀军乘高布伏,弓弩乱发,矢中郃髀。
3.曹爽、何晏等。《资治通鉴·卷七十五》:“大将军爽用何晏、邓飏、丁谧之谋,迁太后于永宁宫,专擅朝政,多树亲党,屡改制度。”《晋书•宣帝纪》:“诛曹爽之际,支党皆夷及三族,男女无少长,姑姊妹女子之适人者皆杀之,既而竟迁魏鼎云。”
4.“於是收曹爽、曹羲、曹训、何晏、邓飏、丁谧、毕轨、李胜、桓范、张当等,皆伏诛,夷三族。”
5.夏侯玄、苏铄、乐敦、刘宝贤。《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庚戌,中书令李丰与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等谋废易大臣,以太常夏侯玄为大将军。事觉,诸所连及者皆伏诛。”
6.张缉、李丰。《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诏书:“齐长公主,先帝遗爱,原其三子死命。”於是丰、玄、缉、敦、贤等皆夷三族,其馀亲属徙乐浪郡。
7.张邈,张缉之子,曾被张缉派遣与李丰通讯,事败时被诛杀。
8.李韬。又云:“谋以玄为大将军,缉为车骑将军;玄、辑皆知其谋。”庚戍,诛韬、玄、缉、铄、敦、贤,皆夷三族。
9.李翼。《世语》:翼后妻,散骑常侍荀廙姊,谓翼曰:“中书事发,可及书未至赴吴,何为坐取死亡!左右可共同赴水火者谁?”翼思未答,妻曰:“君在大州,不知可与同死生者,去亦不免。”翼曰:“二儿小,吾不去。今但从坐,身死,二儿必免。”果如翼言。
10.许允。《魏氏春秋》:生二子,奇、猛,少有令闻。允后为景王所诛,门生走入告其妇,妇正在机,神色不变,曰:“早知尔耳。”
11.张皇后,曹芳的皇后,张缉死后不久也被废杀。
12.曹芳,被废黜。《三国志·卷四·魏书四·三少帝纪第四》:“秋九月,大将军司马景王将谋废帝,以闻皇太后。………是日迁居别宫,年二十三。使者持节送卫,营齐王宫於河内重门,制度皆如籓国之礼。”
13.云午。文王入,帝(曹芳)方食栗,优人云午等唱曰:“青头鸡,青头鸡。”青头鸡者,鸭也。帝惧不敢发。
14.曹髦被弑。张悌日:“曹髦之死,四方不动。”《资治通鉴》:帝见威权日去,不胜其忿。……成济即抽戈前刺帝,殒于车下。(司马)昭闻之,大惊,自投于地。太傅(司马)孚奔往,枕帝股而哭,甚哀,曰;“杀陛下者,臣之罪也!”
15.高贵乡公皇后卞氏,卞隆之女。正元二年(255年)被魏帝曹髦册封为皇后,甘露五年(260年)曹髦被杀,卞氏被废。
16. 李昭、焦伯。《魏氏春秋》曰:戊子夜,帝自将冗从仆射李昭、黄门从官焦伯等下陵云台,铠仗授兵,欲因际会,自出讨文王。会雨,有司奏却日,遂见王经等出黄素诏于怀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今日便当决行此事。”入白太后,遂拔剑升辇,帅殿中宿卫苍头官僮击战鼓,出云龙门。贾充自外而入,帝师溃散,犹称天子,手剑奋击,众莫敢逼。充帅厉将士,骑督成倅弟成济以矛进,帝崩于师。时暴雨雷霆,晦冥。
17.王经。收王经及其家属付廷尉。经谢其母,母颜色不变,笑而应曰:“人谁不死,正恐不得其所,以此并命,何恨之有!”及就诛,故吏向雄哭,哀动一市。
18.成济、成倅。《晋书•文帝纪》:“济干国乱纪,罪不容诛,辄收济家属,付廷尉。”太后从之,夷济三族。《魏氏春秋》:“成济兄弟不即伏罪,袒而升屋,丑言悖慢,自下射之,乃殪。”
19.孙佑,免死。《晋书·荀勖传》勖谏曰:“孙佑不纳安阳,诚宜深责。然事有逆顺,用刑不可以喜怒为轻重。今成倅刑止其身,佑乃族诛,恐义士私议。”乃免佑为庶人。
20.常峕,常林之子,嗣爵,为魏泰山太守,后获罪与李广一起被司马昭所诛。
21.侍中郑小同曾拜访大将军司马昭,被怀疑看过机密文件,司马昭说:“宁我负卿,无卿负我。”于是鸩杀。
22.嵇康。康将刑东市,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弗许。康顾视日影,索琴弹之,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时年四十。海内之士,莫不痛之。帝(司马昭)寻悟而恨焉。
23.吕安。因谮“康欲助毌丘俭,赖山涛不听。昔齐戮华士,鲁诛少正卯,诚以害时乱教,故圣贤去之。康、安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帝既昵听信会,遂并害之。
24.王凌、张式。“凌至项,饮药死。宣王遂至寿春。张式等皆自首,乃穷治其事。”《魏略》:凌既蒙赦,加怙旧好,不复自疑,径乘小船自趣太傅。太傅(司马懿)使人逆止之,住船淮中,相去十馀丈。凌知见外,乃遥谓太傅曰:"卿直以折简召我,我当敢不至邪?而乃引军来乎!"太傅曰:"以卿非肯逐折简者故也。"凌曰:"卿负我!"太傅曰:"我宁负卿,不负国家。"干宝《晋纪》曰:凌到项,见贾逵祠在水侧,凌呼曰:"贾梁道,王凌固忠于魏之社稷者,唯尔有神,知之。"
25.王广、王金虎、王飞枭。《魏氏春秋》:太傅(司马懿)尝从容问蒋济,济曰:凌文武俱赡,当今无双。广(王凌之子)等志力,有美於父耳。退而悔之,告所亲曰:吾此言,灭人门宗矣。”
26.王明山。 《魏末传》:“(王明山)走向太原,追军及之,时有飞鸟集桑树,随枝低昂,举弓射之即倒,追人乃止不复进。明山投亲家食,亲家告吏,乃就执之。”
27.剖棺暴尸。“朝议咸以为春秋之义,齐崔杼、郑归生皆加追戮,陈尸斫棺,载在方策。(王)凌、(令狐)愚罪宜如旧典。乃发凌、愚冢,剖棺,暴尸于所近市三日,烧其印绶、朝服,亲土埋之。”
28.楚王曹彪。“彪赐死,诸相连者悉夷三族。”
29.《晋书•宣帝纪》:“悉录魏诸王公置于邺,命有司监察,不得交关。”《晋书•列传第八》:琅邪武王(司马)伷,字子将,正始初封南安亭侯。早有才望,起家为宁朔将军,监守邺城,有绥怀之称。
30.郭淮之妻,得赦。 《世语》:淮妻,王凌之妹。凌诛,妹当从坐,御史往收。督将及羌、胡渠帅数千人叩头请淮表留妻,淮不从。妻上道,莫不流涕,人人扼腕,欲劫留之。淮五子叩头流血请淮,淮不忍视,乃命左右追妻。于是追者数千骑,数日而还。淮以书白司马宣王曰:“五子哀母,不惜其身;若无其母,是无五子;无五子,亦无淮也。今辄追还,若于法未通,当受罪于主者,觐展在近。”书至,宣王亦宥之。
31.单固及家属、杨康。《魏略》:而杨康白,事事与固连。遂收捕固及家属,皆系廷尉,考实数十,固故云无有。太傅录杨康,与固对相诘。固辞穷,乃骂康曰:“老庸既负使君,又灭我族,顾汝当活邪!”
32.鸩杀夏侯徽。《晋书•列传第一》:“后雅有识度,帝(司马师)每有所为,必豫筹画。魏明帝世,宣帝居上将之重,诸子并有雄才大略。后知帝非魏之纯臣,而后既魏氏之甥,帝深忌之。青龙二年,遂以鸩崩,时年二十四,葬峻平陵。”
33.仗毙满长武。《世语》曰:“寿春之役,(满)伟从文王至许,以疾不进。子从,求还省疾,事定乃从归,由此内见恨。收长武考死杖下,伟免为庶人。时人冤之。”
34.斩王仪。《晋书•列传第五十八》:王裒,字伟元,城阳营陵人也。祖修,有名魏世。父仪,高亮雅直,为文帝司马。东关之役,帝问于众曰:“近曰之事,谁任其咎?”仪对曰:“责在元帅。”帝怒曰:“司马欲委罪于孤邪!”遂引出斩之。
35.毌丘俭。“安风津都尉部民张属就射杀俭,传首京都。”
36.俭子甸(毌丘甸)为治书侍御史,先时知俭谋将发,私出将家属逃走新安灵山上。别攻下之,夷俭三族。
37.“臣(毌丘俭)与安丰护军郑翼、庐江护军吕宣、太守张休、淮南太守丁尊、督守合肥护军王休等议,各以累世受恩,千载风尘,思尽躯命,以完全社稷安主为效。斯义苟立,虽焚妻子,吞炭漆身,死而不恨也。”
38.诸葛诞。“大将军司马胡奋部兵逆击,斩诞,传首,夷三族。”
39.诞麾下数百人,坐不降见斩,皆曰:“为诸葛公死,不恨。”《晋纪》日:“数百人拱手为列,每斩一人,辄降之,竟不变,至尽,时人比之田横。”
40.许仪。《三国志•魏书•钟会传》:“先命牙门将许仪在前治道。会在后行。而桥穿,马足陷,于是斩仪。仪者,许褚之子,有功王室,犹不原贷。诸军闻之,莫不震竦。”
41.邓艾、邓忠及妻子儿孙。《三国志•魏书•邓艾传》:“艾父子既囚,锺会至成都,先送艾,然后作乱。会已死,艾本营将士追出艾槛车,迎还。瓘遣田续等讨艾,遇于绵竹西,斩之。子忠与艾俱死,馀子在洛阳者悉诛,徙艾妻子及孙于西域。”
42.钟会兄子邕,随会与俱死,会所养兄子毅及峻、辿敕连反。等下狱,当伏诛。司马文王表天子下诏曰:“峻、辿兄弟特原,有官爵者如故。惟毅及邕息伏法。”
43.司马顺,字子思,司马通次子,武威司马氏始祖。及(晋)武帝受禅,顺叹曰:“事乖唐虞,而假为禅名!”遂悲泣。由是废黜,徙武威姑臧县。虽受罪流放,守意不移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