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关心的问题:永春法院 陈志峰(永春法院副院长),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永春法院 陈志峰(永春法院副院长)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永春法院 陈志峰(永春法院副院长)

在永丰县人民法院,有一位身体纤弱的女法官,她年均办案近300件,案件数位居吉安市各基层法院前列,且办理的案件无错案、无投诉举报、无当事人矛盾激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她就是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肖丽华。肖丽华,女,1975年9月生,汉族, *** 党员,1997年10月参加工作。由于工作出色,该同志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全省优秀法官、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全市十佳办案能手、全市十佳忠诚卫士提名奖、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源头化解成就事半功倍

肖丽华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民事案件是矛盾纠纷最复杂最尖锐的案件。但她每年办案数都位居全院法官办案数之首,且办案质量也是最好的法官之一。这是因为她办案有妙招。

“案子到手,我会先阅卷,根据案情来做一个简单的分流。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的案件,我一般会放在庭前调解;对于案情较复杂的,我会做好笔记,详细列出双方争执的焦点及法律认定的关键部分,在庭审时着重调查。一句话,在庭外多下下工夫,能调则调,是提高效率的好办法。”肖丽华如是介绍。原告永丰县某批发部在2018年11月份之前对“双汇火腿肠系列”的产品经营享有经营权,2018年11月30日原告与被告毛某秀达成将原告享有的“双汇火腿肠系列”转让给被告的协议。随后,原告将自己批发部进货的价值210000元货物也转卖给被告,被告当即支付了大部分货款,尚欠原告货款38840元,并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之后,被告再次向原告支付了货款10000元,剩余货款28840元一直未付,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肖丽华同志收到案件后,发现该案较简单,当天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肖丽华以女人特有的耐心和细致,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后毛某秀同意支付原告28000元,并当即履行,其余原告自愿放弃。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像这样快审快结并当即履行的案件,2019年肖丽华同志办理了30多件,标的额达200余万元。

倾情付出书写法官大爱

法律有时是冰冷的,但法官应该一直都是温暖的。对于当事人内心的痛苦,肖丽华没有那种司空见惯的麻木,总是用自己的温声暖语抚慰着他们受伤的心灵。原告曾某诉被告毛某离婚纠纷案,因毛某情绪一直很激动,法院曾三次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后曾某第四次起诉要求与毛某离婚。考虑到案情的复杂性,院领导将该案分到了肖丽华法官手上。拿到案件后,肖法官并没有急着开庭,而是亲自到毛某家中走访,嘘寒问暖,主动与毛某拉家长,耐心倾听毛某的倾诉。开庭前,肖法官又仔细阅卷,制作庭审提纲。开庭后,只要毛某找肖法官反映案情,肖法官都不厌其烦地接待,还主动给她倒水,并耐心给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肖法官的诚意最终打动了毛某,毛某主动提出调解,并当即表示全都听肖法官的意见,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此后,毛某逢人便称:“肖法官真是咱们女人的知心人”。

作为一名女法官,虽然看多了人情冷暖,但面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肖丽华总是不改一颗善良的心。行动不便的老人要打官司,她就安排上门开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她则不厌其烦地指导诉讼;相邻关系、土地争议的案件,她一定要去现场勘验,了解详情;婚姻家庭案件,她总是反反复复地做调和工作;遇到一些生活困难而又急需医疗费的当事人,她则想尽各种办法筹钱解决燃眉之急。

原告金某诉被告张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肖丽华阅卷后,发现金某的起诉金额只有3000多元,案情简单,应该有调解的希望,于是她主动打电话约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调解。后经肖法官反复做原告的工作,原告金某同意只要求被告张某赔偿600多元,但张某还是付不起。经肖法官询问,才得知张某的爱人前几年就患了癌症,家里早已是一贫如洗。而600元,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一顿饭、一件衣服的事,肖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及时将此情况反映给院领导,希望院里能组织一次党员募捐。后在肖法官的带头下,全院党员募捐了2000多元。当肖法官将募捐款交到张某手中时,这个七尺男儿热泪盈眶,紧紧抓住肖法官的手:“谢谢,谢谢,你真是我的大恩人”。

廉洁司法彰显法律精神

肖丽华同志严于律己、廉洁司法、刚正不阿。该同志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办案程序,严格遵守纪律,始终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惑。凡接触过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位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人,在她心中,只有法律的公正。审判工作虽然看不到“硝烟烈火”、“刀光剑影”,却也要经受法与情、法与权、法与钱的考验。肖丽华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自觉把好金钱关、人情关、权势关,确保一身清廉、两袖清风。2019年11月,肖丽华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期间,接到舅舅的求情电话。“换位思考一下,两方当事人都不容易,如果偏袒一方,对另一方都是不公平,那司法机关就失去了公平正义,以后谁相信法律”。肖丽华在电话里和风细雨地劝服舅舅。“绝不能让裁判文书散发出金钱的味道。”无论大案小案,她始终将这句话记在心头、落到笔下。

23年扎根基层,23年奋战一线,无数案件的依法裁判,肖丽华以其专业、成熟、自信的职业法官形象赢得了诸多荣誉,成为了永丰法院审判工作的一张王牌。在收获了当事人的肯定、领导的赞扬的同时,也留下了一身的病痛,她不仅体重严重不达标,还患有“脱髓壳脑改变”,并伴有眩晕症和颈椎病。“法官是我这生最崇高的荣誉!”面对伤病,肖丽华坦然坚持,并笑称“痛并快乐着”。

更多永春法院 陈志峰(永春法院副院长)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