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你买的那套房子出过事,有个男的在里头上吊死了。”浙江靖江小伙李冰乍听这话,懵了!房子他花了100多万,做婚房用……他随即找到原房东,没成想……
房子在靖江城区,是二手房,2018年6月李冰花115.8万元买下,用做婚房。7月,他开始装修,各方面进展顺利。然而,一次进出小区时,小区保安告诉李冰一件事,说那房子里死过人,一个男的,上吊自杀。李冰听后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100多万竟买了套“凶宅”?原房主张军夫妇为何一个字不提?李冰气得随即和家人找上门,坚决要求退房及赔偿损失。张军夫妇不肯。李冰没办法,只得将他们告上法庭。不过,这次,他好好查了查房子的底。
张军夫妇老家在农村,2018年2月,他们从做房产中介生意的钱燕处买了这套二手房。房价116万元,是两人多年的积蓄。4月,他们无意中得知房子里曾死过人。这么晦气的事,钱燕一个字没说呀。张军夫妇急得找她理论、退房。双方最后闹得不可开交,报警处理。
糟心事一时得不到解决,张军夫妇自觉冤得狠。思来想去,他们隐瞒下实情,又找了家二手房中介卖房。正好,李冰家看中了,接过“烫手山芋”。
开庭当日,李冰认为张军夫妇故意欺诈,要求他们返还房款、赔偿损失1.73万余元(包括他已缴纳的契税、贷款评估费、物业费),以及房贷的利息损失。
张军夫妇不答应。他们辩称自己虽知道房子里死过人,但并不知死因,所以谈不上隐瞒。而且,买卖合同中没有关于这一方面的约定,李冰也没有明确提出或询问。另外,他们在两次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反而损失近10万元,因此他们不构成欺诈,合同不应被撤销,不应赔偿李冰损失。
靖江法院审理认为:按照人之常情,张军夫妻显然会、也能打听到死人原因。另外,从两人急于转手卖房这点看,他们已明知该房的不利因素,而最接近的原因为非正常死亡。当初,他们若知晓,就不可能和钱燕订立买卖合同。推己及人,卖房给李冰,张军夫妇主观上具有恶意,客观上存在误导,构成欺诈,负有全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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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契约》,张军夫妻返还房款115.8万元、赔偿李冰损失1.69万元(包括契税、贷款评估费)、承担相关利息损失,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56万余元。
张军夫妇的遭遇让人唏嘘,眼下,他们已将钱燕告上法庭……
购买二手房比新房更复杂,
给大家几点购买二手房的建议,
希望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少走一点弯路。
买二手房的几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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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好房产的权益信息,这一点非常重要;在二手房纠纷案中,卖方不是房屋本人所有的情况时有发生。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这往往是购房者最容易忽视的一个环节,也是产生购房风险的根源。
2.明确过户、房款交付时间和形式;明确过户时间以及在有效期内未过户情况下原业主应该要负的责任,这样可以保护好新业主的权益避免因为房价的涨动原因,造成原业主加钱以及不愿过户和推迟过户的现象出现。
3.一定要进行实地探查房屋质量信息以及是否还在处于出租状态;房屋质量问题不需要过多的赘述了,这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相信大多数的朋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去检查的。
4.观察小区内外环境情况,以及房子是因为什么情况下卖房的。通过与房子周围其他业主交流,询问房子的实际出售情况,看看是否属于凶宅一类的。也可以观察小区周围的环境,排查物业管理服务。
5.签订的合同一定要明确关键性的承诺;在签约的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把与交易有关的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口头约定则无法举证。
6.选择靠谱的中介,这一点也非常重要啊。现在很多中介虚假信息,而且很多中介在销售二手房的时候根本不懂手续流程,以及中间会出现的风险。导致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出现违约,不愿过户的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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