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彩虹的约定并不是传说,也不是出现在爱情小说里,它是上帝和人类第一次立约的凭证。
这是《圣经》里说的,前因后果是这样的:一开始:“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6:5-6)能够做到令神都感到忧伤,可见当时的人是多么可恶,但圣经里没有更详细的记载,不知道和现代人对比怎么样?这一点,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思考。
神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四十天”,为的是要一切生灵“都从地上除灭了,只留下挪亚和那些与他同在方舟里的(创7:23)后来,神还是怜悯世人,心软了。
于是,就和义人挪亚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
所以,“彩虹之约”也叫做“挪亚之约”。
这是不是意味着地球上再没有洪水了呢?不是的。确切地说,不是说地球上不再有洪水的灾害,而是指不会由上帝命定洪水来灭绝人类。
另人感动的是,神是绝对不会出尔反而,这个彩虹的约定是“永约”。以天空中出现的彩虹为记号。
弟兄姐妹 ,是否你每次看到彩虹,就会不经意地想起这个美丽的约定?
正如灵修心语中所说:雨过天晴,空气因被雨水的冲刷而夹杂着淡淡的清香,我们仰望天空中耀眼的彩虹时,心中感动许久。
这个约定,也不只是指神与人类,“并与你们这里的一切活特,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凡从方舟里出来的活物立约。(创9:10)
我们可放心了,微笑着,好好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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