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献血是什么义务(义务献血的概念)

本文目录一览

义务献血对个人及社会的意义

1、义务献血是一种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义务献血是一种爱心奉献的体现,它的意义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义务献血是终身的荣誉,献血者也会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

2、无偿献血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实行无偿献血,不仅能保障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保证输血安全,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它还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

3、献血可以增加自信心。献血者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帮助他人,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这种体验可以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尊心,从而促进个人成长和发展。总之,献血的意义和好处是多方面的。

义务献血和无偿献血的区别

只要是没有任何形式的压力下献血,都可以看成是自愿无偿献血。

现在的无偿献血是自愿无偿,不是应尽的义务,也没有补贴和营养费、误工费等。

年10月1日开始,献血法实施,全国实行无偿献血,。很多人不了解献血法和中国献血的发展史,误把目前的无偿献血称为义务献血是错误的。

无偿献血与义务鲜血没有区别,叫法不同罢了。义务献血倾向于集体行为,无偿献血倾向于个人行为。比如说军队组织献血,一般叫义务献血。6 优惠(各地政策不同,不太好解山东省是有优惠,就是便宜。

什么是无偿献血?

一般理解为无偿献血,是指献血者捐献全血、血浆或血细胞成分,通常情况下献血者不收取任何报酬、采供血机构向献血者赠送纪念品的过程。这些血液通常存储在血库中,由医疗单位、血站保管,以备需要者输血时使用。

献血是无偿的,一般限二毫升或者是四百毫升。需要献血的话,可以到血站献血,另外也可以在流动采血车内献血。对于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无偿献血是指在献血人通过正规渠道,比如医院、血站或者爱心献血车,捐献出自己适量的血液,储存于血库之中,以待他日的临床救助使用。爱心人士除了献血证书和少量的营养补助金以及一些纪念品外,并不会获得大量的报酬。

无偿献血是健康人出于高尚目的捐献的,不但质量高,传染疾病的概率也大大降低。无偿献血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弘扬利他的人道主义精神,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还有利于保障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健康。

义务献血的意义

自身意义:发现坚持长期适量献血,特别是单献红细胞和血小板等有形成分,可使血液粘稠度明显降低,加快血液流速,脑血流量提高,从而达到缓解或预防高粘血症,使人感到身体轻松、头脑清醒、精力充沛。

英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男子献血能够防癌,这是正因血液中内含超多铁元素,而人体内铁元素含量水平持续过高会促会癌症,定期献血可有效地降低血液中铁血素的含量,因此健康男子定期献血可收到离癌的效果。

给医学助力环境、给人生的希望,这可能就是义务献血的意义吧。为了保证献血环境的绿色,国家有专门为献血制定的法律,这就给义务执行者带来了相应的权利,爱心献血不仅能帮助到不认识的人,对自己和家人也能有一定的好处。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义务献血是由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于199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无偿献血。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没有义务献血日,1998年10月1日开始,义务献血制度也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偿献血。

从1998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无偿献血 出于自愿提供自身的血液或血液成分而不收任何报酬的人,称为自愿无偿献血者。血液一直被视为活力与健康之源,输血更是现代医学治病救人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