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妻书歌词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妻书歌词的知识,包括高一学的妻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与妻书高中必备吗
《与妻书》是在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二教材中。
2、《与妻书》是林觉民在1911年广州起义的前三天4月24日晚写给陈意映的。
与妻书真的假的
是真的。1911年,林觉民参与广州起义,起义前三天,林觉民与战友在香港滨江楼同宿。待战友们入睡后,他想到自己的弱妻稚子,他和妻子的婚姻虽然是父母包办,但两人感情深厚、琴瑟和鸣。对于即将到来的生死未卜,林觉民在一块白方巾上给妻子陈意映写下这封最后的家书。起义失败后,有人秘密将这两封信在半夜里塞进林觉民家门缝里,第二天清晨家人才发现。
与妻书
林觉民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
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彀?司马青衫,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语云: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
汝忆否?四五年前某夕,吾尝语曰:"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汝初闻言而怒,后经吾婉解,虽不谓吾言为是,而亦无词相答。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故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嗟夫!谁知吾卒先汝而死乎?
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回忆后街之屋,入门穿廊,过前后厅,又三四折,有小厅,厅旁一室,为吾与汝双栖之所。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及今思之,空余泪痕。又回忆六七年前,吾之逃家复归也,汝泣告我:"望今后有远行,必以告妾,妾愿随君行。"吾亦既许汝矣。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语汝,及与汝相对,又不能启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胜悲,故惟日日呼酒买醉。嗟夫!当时余心之悲,盖不能以寸管形容之。
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到那时使吾眼睁睁看汝死,或使汝眼睁睁看吾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徒使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试问古来几曾见破镜能重圆?则较死为苦也,将奈之何?今日吾与汝幸双健。
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钟情如我辈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吾今死无余憾,国事成不成自有同志者在。依新已五岁,转眼成人,汝其善抚之,使之肖我。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则亦教其以父志为志,则吾死后尚有二意洞在也。幸甚,幸甚!吾家后日当甚贫,贫无所苦,清静过日而已。
吾今与汝无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则又望其真有。今是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实,则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无侣悲。
吾平生未尝以吾所志语汝,是吾不是处;然语之,又恐汝日日为吾担忧。吾牺牲百死而不辞,而使汝担忧,的的非吾所忍。吾爱汝至,所以为汝谋者惟恐未尽。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嗟夫!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汝可以模拟得之。吾今不能见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得我乎?一恸。
辛未三月廿六夜四鼓,意洞手书。
家中诸母皆通文,有不解处,望请其指教,当尽吾意为幸。
高一学的妻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信中作者将儿女之情与革命豪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字里行间闪烁着革命志士宁愿牺牲一己、而“为天下谋永福”的光辉思想和高尚情操,催人泪下,令人感奋。信中为表达“吾至爱汝”又不得不“忍舍汝而死”的复杂情感,紧扣“忍舍汝而死”和明知“日不忍欲吾死”而“竟就死”的主线,以抒情为主要表达方式,汪洋恣肆,情真意切,感人至深,催人泪下。
《与妻书》不是一封普通的家书,而是一位革命志士起义之前留给爱妻的信念,是一篇慷慨悲壮、哀感婉艳的绝笔书,是一首荡气回肠的革命情歌,是豪情、悲情、亲情与爱情的结晶,是理性与情感、豪情与私情、英雄本色与儿女情长、“大我”与“小我”等等复杂感情有机地融为一体的熔炉。
透过《与妻书》的字里行间,一个伟丈夫的形象立体的凸现在我们面前。他是一名革命者,“为天下人谋永福”而“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面对“……今日之中国,慷慨赴死。”“人生自古谁吾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林觉民和他一起参加广州起义英勇就义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永载史册。
放妻书原文完整版
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译文
你我前世有缘,今世结为夫妻。但我俩前世也许是冤家,所以今世纠缠不清,产生矛盾。你唠叨抱怨,我反感嫌弃,像猫鼠相互憎恶,如狼羊共处一窝。既然做不到心心相印,夫妻同心,不如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各过各的生活互不相扰。希望分开之后,你能好好爱护自己,注重梳妆打扮,保持窈窕身材,再嫁如意郎君,生活幸福美满。我俩从此恩怨一笔勾销,不再互相怨恨。如此一别两宽心,各自欢欢喜喜过日子。我愿补偿给你三年的衣物粮食,帮助你顺利过渡,祝你平安长寿。[1]
起源考证
敦煌出土的资料表明唐至五代时,唐人妇女改嫁的事是比较常见的,唐代的《唐律·户婚》规定: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只有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这条规定,从法律上为青年男女的自由择配开了绿灯。但是在唐代,离婚极为常见,再嫁不以为非,贞节观念的淡薄在整个封建社会都为罕见。先看离婚的法律条文。《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异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二、促裁离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从史实来看,提出离异者也不只是夫方,妻方提出离异的也不在少数。女方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从唐代妇女不以屡嫁为耻中看得很明显。唐代公主再嫁的就不在少数。离婚再嫁的难易和贞节观念的强弱,是衡量婚姻关系自由开放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从唐代看,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习以为常,并未受贞节观念的严重束缚,它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
很多人都认为敦煌出土的这份“放妻协议”是唐代的,但国家博物馆的副研究员王义康却认为,这份“放妻协议”还不能确定它就是唐代的。因为,敦煌文书中确有一批是唐代的,但还有一部分是五代或者是宋代,而这份“放妻协议”上并没有记年,因此还不能确定。他认为,放妻现象在唐代确实是很寻常的现象,但婚姻制度也不仅仅是唐代是自由的,一直到宋代,在民间,婚姻也是很自由的,虽然宋代的礼教是相当严格的,但妇女离婚再嫁也并不是什么难事。由于协议书没有明确的年代,可能不能确定它的具体年代,但它的存在至少能证明唐末五代宋初时,男女在婚姻问题上是很自由的。
与妻书繁体原文
与妻书原文中能用繁体来书写的字有:与和书共二字,妻字无繁体写法,简体字改写繁体字具体书写转换过程为:与的繁体写作與,这是一个和興、輿等极为相似的繁体文字。书字的繁体写作書,它和画的繁体畫也较为近似。因此,与妻书繁体原文写作:與妻書。
关于妻书歌词和高一学的妻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